山海觅珍,盼归故里——青岛市博物馆藏品征集令

发布时间:2024-05-22      截稿时间:2024-05-31      阅读量:488次     
  邀您共建青岛市博物馆新馆
  山海觅珍,盼归故里
  青岛市博物馆藏品征集令
  青岛市博物馆是一座集历史、艺术、人文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博物馆,始建于1965年,是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省、市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青岛市博物馆扩建工程项目于2020年12月奠基,目前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预计新馆将在青岛市博物馆建馆60周年到来之际以全新面貌与岛城
  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展陈,更完整的呈现青岛地区璀璨的历史文化,拓宽展览与社会教育视野,守护历史根脉、坚定文化自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及《青岛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青岛市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
  征集范围
  1.古代藏品: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特别是能够反映青岛地区历史文化面貌的历朝历代出土或传世可移动文物及标本,包括石器、陶瓷器、玉器、铜器、金银器、漆器、文献资料、契约文书、名人字画、古籍碑拓、家具、钱币等。
  2.近现代藏品:反映青岛地域社会变革、城市发展、乡村建设和风土人情的老照片、录像、文献档案、证章牌匾等资料与实物。
  3.民俗非遗类藏品:反映青岛地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及以上)的有关音视频资料、图片、书籍、模型、老物件、作品或成品等。
  4.革命类藏品:反映近代以来,青岛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历程中重大历史人物和事件相关的实物及资料,包括文献、手稿、书刊、传单、宣言、勋章、徽章、纪念章、证件、旗帜、印章、武器装备、回忆录、口述史、音像和书信等。
  征集方式
  1.捐赠。鼓励社会团体、机构、个人无偿捐赠;对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的无偿捐赠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进行入藏登记。
  2.征购。对文物所有者愿意出售的具有较高入藏价值的文物或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专家鉴定后,以合理价格收购。
  3.其他形式。对于个人无意转让藏品所有权但有意提供藏品用于展览展示的,或者虽达不到入藏标准但有助于展陈展示的,也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征集须知
  1.凡确定入藏的藏品,送征者与青岛市博物馆签署征集合同。
  2.将个人藏品无偿捐赠者,青岛市博物馆将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则将举行捐赠仪式。
  3.捐赠者个人信息、简介、捐赠事迹等将作为藏品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造册,由博物馆永久记录保存,在所捐赠物品陈列时以适当的方式标注。
  4.捐赠品经专家鉴定定级为三级以上珍贵文物的,其捐赠人姓名可根据个人意愿铭记在博物馆功勋捐赠墙上。
  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有关要求
  送征人需保证所提供藏品来源合法,将藏品名称、年代、质地、尺寸、图片及简介等信息,以及是否无偿捐赠的意向和本人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我们
  电话:0532-88892703
  邮箱:qdsbwgwbb@163.com
  联系人:罗先生、单女士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梅岭东路51号青岛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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