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征集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4-05-22      截稿时间:2024-09-30      阅读量:470次     
  九江市非物质
  文化遗产文献征集开始啦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文献是记录、传承和传播非遗的有效载体和手段,是非遗保护历程的实证。为系统地收集、整理、保存和展示九江非遗文献成果,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近期,九江市文化创作研究中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九江文研(非遗)中心)组织开展非遗文献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包括公开出版、非公开出版物,以及有一定文献价值的实物资料。具体包括:
  (一)纸质类
  包括全市及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文联等部门,或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正式出版的非遗大观、非遗丛书、乡土教材、校本教材,各类非遗作品集、图册、连环画、非遗专著、论文集以及其它非遗图书。
  (二)报刊类
  包括编印的与非遗、民族民间艺术相关的杂志、报纸和各类简报;重要版面醒目报道或整版报道或系列报道重要非遗活动的报刊。
  (三)音像类
  包括与非遗相关的栏目、项目、传承人、表演艺术家或活动视频;拍摄的非遗电影、纪录片等;其它相关音频或视频资料。
  (四)活动文献成果类
  包括各类非遗演出、展览、活动等图片、节目单、宣传册、招贴画、会议指南、出席证、嘉宾证等。
  (五)人物文献类
  包括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专家学者、非遗先进人物、关怀非遗的领导以及地方文化名人非正式出版的宣传画册、书画墨宝、专著、传记、手稿、照片、胶卷(带)、声像资料、日记、书信、藏书等资料。
  目前,九江文研(非遗)中心已有非遗申报材料的备档,不重复报送。
  二、征集要求
  (一)以无偿捐赠为主,图书每种不少于3册。对有价值的孤本作品,捐赠者可采用复印和扫描等方式进行留存。个人捐赠的,请填写捐赠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二)九江文研(非遗)中心负责受理、登记并整理非遗文献。成果应用除分类录入共享数据库外,还将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对社会公众开放。
  (三)捐赠文献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将由九江文研(非遗)中心作为正式馆藏永久妥善保管,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对于未入藏的文献,将根据捐赠者意见做好寄还等后续处理。
  (四)对于有重要史料价值非遗文献的捐赠,或者成系列非遗文献资料的捐赠,将专题商议收藏和展示方式,并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其他奖励。
  (五)征集活动将评选“十佳百优”捐赠文献(主要针对正式出版的图书),并适时举办相关成果专题展。
  三、材料报送
  采用邮箱报送、文献实物报送两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如有相关内容线索符合征集报送要求,可主动与当地文旅单位取得联系,由各县(市、区)统一报送市里。
  (一)报送非遗文献目录
  非遗文献目录清单(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请各县(市、区)非遗保护中心于9月30日前,汇总后发送至邮箱jiujiangfeiyibaohu@163.com。
  (二)报送非遗文献实物
  文献实物,须附纸质清单报送九江市文研(非遗)中心,相关电子文献资料,如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请备份硬盘或U盘(附电子清单),与文献实物等一并邮寄。由各县(市、区)非遗保护中心于10月30日前,统一寄送。
  咨询电话
  如有相关疑问,可咨询王彗洁、刘敏帅、潘玲

  联系电话:0792-822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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