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在牡丹江市举办,为了将本届旅发大会举办成特色明显、亮点突出、可持续的综合盛会,进一步提炼牡丹江市旅游城市形象内涵,确立牡丹江旅游品牌核心价值,以更直观、简洁、易记的方式展现牡丹江旅游城市资源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全面提升牡丹江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会徽、吉祥物、旅游宣传口号。
征集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
2、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会徽
3、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
4、牡丹江旅游宣传口号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任何合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投稿作品要求
1、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
投稿作品要突出牡丹江的地域特色,体现牡丹江夏季生态避暑、冬季冰雪休闲的品牌形象,能够充分反映牡丹江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表现力、吸引力和号召力。
2、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会徽
会徽设计要准确反映牡丹江旅游资源特色,构图新颖、构思巧妙、创意独特、色彩艳丽、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便于记忆和识别。图案要适合旅发大会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旅游商品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和印刷,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来稿以JPG格式电子版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否则作品无效,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会徽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表现。
3、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吉祥物
吉祥物设计作品要充分彰显牡丹江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作品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色彩鲜明、形象可爱,既有鲜明象征性和广泛认同感,又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设计方案需给吉祥物设计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的名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提交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提供三视图(包含:正面、正侧、背面)、3D效果图,设计尺寸:150mm×15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标准色。每个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不得超过3个,需要提供有关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设计说明(300字以内),说明文字应当表述完整。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吉祥物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表现。
4、牡丹江旅游宣传口号
投稿作品要围绕牡丹江“湖、林、雪、边、俗、特、红”等旅游资源,充分反映牡丹江的地域特色、人文情怀,宣传口号文字内容要具有独特性,既便于记忆,又朗朗上口,便于本届旅发大会传播及长期推广使用。
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和牡丹江旅游宣传口号在16字以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宣传口号的数量不超过3条)。每条宣传口号应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说明口号所包涵的寓意。大会主题、宣传口号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第四届黑龙江省旅发大会主题或牡丹江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参评作品+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表现。
四、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黑龙江省第四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旅游宣传口号、会徽、吉祥物的入围奖作品,在入围作品中选出采用作品各1个。
评选结果将在牡丹江政府门户网站、《牡丹江日报》、《牡丹江晨报》、牡丹江电视台、牡丹江发布、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
五、奖项设置
1、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入围奖作品5名,每名奖励2000元,采用奖1名,另奖1万元。
2、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会徽:入围奖作品5名,每名奖励2000元,采用奖1名,另奖1万元。
3、第四届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大会吉祥物:入围奖作品5名,每名奖励2000元,采用奖1名,另奖1万元。
4、牡丹江旅游宣传口号:入围奖作品10名,每名奖励2000元。
六、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七、征集声明
1、投稿者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应征作品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征集单位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版权、使用权等权益。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入选奖可以空缺。
5、未尽事宜,由征集活动单位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致电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0日
来源:牡丹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