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振兴花木产业发展美丽经济”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全县花卉苗木产业跨越式发展,讲好品牌故事、树立品牌形象,引导我县花木经营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郎溪县花木产业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创意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背景
郎溪县毗临沪苏浙各主要城市,交通便利,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区位优势显著。县境地势平坦,雨量充沛,植物群落丰富,具备多种绿化苗木生长的有利条件。通过特色品牌创意,为郎溪花木产业特色产品及服务建立统一形象,使郎溪花木产业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快速推进花木产业振兴和美丽经济发展。
二、征集主题
以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引,突出“振兴花木产业发展美丽经济”总体要求,结合郎溪县历史文化特色和县域花木产业发展特点,集思广益征集特色品牌创意。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分为以下三项,需至少选取第一、二两项成套参与或第三项单独参与,亦可三项一并参与。
(一)郎溪县花木产业县域公共品牌名称(以下称“公共品牌名称”)
1.应征公共品牌名称须为原创,为未经公开使用过的创意作品,不能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杜绝抄袭、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公共品牌名称须符合工商注册的相关法规要求;
2.公共品牌名称须体现郎溪县区域花木产业商业及文化价值,彰显郎溪县花木产业特色和定位,有利于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持续性发展;
3.公共品牌名称需简洁易记,内涵丰富、便于传播;
4.应征人提交的公共品牌名称数量不超过3个,需至少针对其中一个名称进行命名阐述和创意说明(不少于200字)。
(二)郎溪县花木产业县域公共品牌形象标识(以下称“Logo”)
1.应征Logo须为原创,为未经公开使用过的创意作品,不能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杜绝抄袭、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应征Logo须符合工商注册的相关法规要求;
2.logo应与公共品牌名称高度关联,立意新颖深刻、特色鲜明、健康向上、辨识度强,充分展现郎溪特色和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与视觉感染力;
3.应征人提交的Logo作品数量不超过3个,需至少针对其中一个标识进行命名阐述和创意说明(不少于200字);
4.Logo需有利于未来持续性宣传推广,便于实践应用,适用于线上线下等各种不同载体用途宣传需求。
(三)宣传口号
宣传口号拟定要高度总结、凝练品牌特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有利于宣传与推广。宣传口号不超过21个字,可附设计说明。应征人提交的宣传口号作品数量不超过3条。
四、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五、奖项设置
(一)品牌名称+形象标识
1.优胜作品奖1个:现金奖励5000元
2.入围作品奖10个:现金1000元(每个)
(二)宣传口号
1.优胜作品奖1个:现金奖励3000元
2.入围作品奖10个:现金500元(每个)
六、参与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通知、公告及评选结果将分别通过以下通道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以下通道获取活动相关资讯:
(1)郎溪县人民政府官网 www.ahlx.gov.cn
(2)郎溪县新闻网www.zglx.gov.cn
(3)“郎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2.应征人须在截止时间以前将PPT格式的创意方案(Logo图样规格为300 dpi以上分辨率的JPG格式彩图)和填写的创意征集表(附件)递交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郎溪县花木产业县域公共品牌创意方案+投稿者姓名”;
3.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来稿应征人须自行保留应征作品底稿及邮件发送记录,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4.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含名称和Logo),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获奖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给其他任何机构使用该设计作品;
5.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著作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综合专家意见,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获奖优胜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评选规则
1.本次征集活动的“入围作品奖”采用评分评选制,由评审委员会从视觉效果、设计理念、契合程度三个角度做出评分,最终评选出“入围作品奖”10个,并将评选结果在“郎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线上公示;评审委员会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电台)、建平镇政府、十字镇政府、涛城镇政府、梅渚镇政府、新发镇政府、飞鲤镇政府、毕桥镇政府、凌笪乡政府、姚村乡政府相关领导组成,并邀请部分专家、两代表一委员和花木产业从业者(经营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评选。
2.本次征集活动的“优胜作品奖”采用票选评选制,通过线上公开投票的方式对10个“入围作品奖”进行公开投票,根据票选结果评选出“优胜作品奖”。在线投票及票选结果公示平台均为“郎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
八、作品征集、评选及公示时间
1.征集时间:2020年11月5日-12日
2.“入围作品奖”评选结果公示期:2020年11月16日-18日
3.“优胜作品奖”在线公开投票期:2020年11月18日-22日
4.“优胜作品奖”票选结果公示期:2020年11月23日-25日
5.向社会公告结果:2020年12月4日
九、其他说明
若以入围作品或优胜作品为基础,综合其他元素重新设计区域品牌名称和Logo,则不再对作品给予奖励。
十、征集联络
投稿指定邮箱:lxhmcy@yeah.net
电话:0563-7033521(办公室),17705632991(尹先宏)
地址: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产业办
2020年11月5日
附件:郎溪县花木产业县域公共品牌创意征集表.docx【15.49 KB】
http://www.ahlx.gov.cn/News/show/1164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