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元和拍小康”短视频比赛

发布时间:2020-11-08      截稿时间:2020-11-30      阅读量:5361次     

1. 参加对象:面向全社会征集

2. 时间安排:
征稿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评议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5日
公示阶段:2020年12月下旬
3. 内容要求:
紧扣活动主题,从元和街道的“食”“住”“行”“娱”等方面选材创作。“食”:通过展示苏菜制作、分享饮食文化、倡导餐饮礼仪等,体现餐桌上的小康味道。“住”:通过展示元和大街小巷、公园景点、生态环境、最美楼道等,呈现环绕身边的小康图景。“行”:通过展示便捷交通、出行故事、旅途见闻等,展现四通八达的小康道路。“娱”:通过展示才艺技能、文娱活动、大众休闲等,映现丰富多彩的小康生活。
4. 作品提交:
作品需为横版视频时长控制在1-3分钟,画面清晰,720p及以上MP4格式;作品拍摄设备不限,可以使用手机拍摄。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的未公开发表作品,严禁剽窃。作品提交时,请填写“幸福元和杯”活动报名表,随视频一起发送至邮箱316217248@qq.com。

(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活动报名表)

5.奖项设置:
短视频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人气奖5名。
一等奖奖品为大疆(DJI)御mavic2专业版双控全能套装。
二等奖奖品为华为Mate 40 Pro(或同等价值手机)。
三等奖奖品为华为Mate Pad Pro。
最佳人气奖奖品为为大疆Mavic Mini 航拍小飞机。

比赛评选

本次大赛分为评委初审、大众评审、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评委初审:收齐全部参赛作品后,由元和街道组织评委团进行初审,评出优秀作品进入复赛。

大众评审:进入复赛的作品在“美丽元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由居民进行公开评选。

专家评审:由专业老师组成的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最后的评审,选出最后的获奖作品。

其他事项

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作者须保证作品无版权争议,未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也未就应征作品申请过除著作权之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等)。若发现作品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主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作品的申报和评奖资格。如因应征作品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而引发法律纠纷,由申报者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不承担责任。

申报参赛即视同认可本活动方案,认同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属:其中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作品已发表;主办单位享有参赛作品的修改权以及全部著作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自主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