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简介
以大赛为载体,以创新为引领,促进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与应用,施展才华、提升才干、磨练意志,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升,进而促进高校网络新媒体教育整体水平。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辽宁传媒学院
辽宁广播电视集团
辽宁省文化产业联盟
(三)竞赛目的与意义
本届大赛以“青春 校园 故事”为主题,旨在加快推进辽宁省新媒体行业加快内容、技术、平台、模式等创新,助推辽宁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融入专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培养省大学生的实践精神与创新能力,全面展示省大学生网络新媒体应用技能。以大赛为载体,以创新为引领,促进学生网络新媒体创新与应用,施展才华、提升才干、磨练意志,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升,进而促进高校网络新媒体教育整体水平。
(四)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
(1)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或本科以上在读学生;
(2)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及赴国外留学的留学生;
(3)港、澳、台等地区在读省内普通高校大学生;
2.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参赛者,其组员不超过3人;
(2)可跨院校组队参赛,参赛者署名及排序以提交参赛作品报名表为准;
(3)个人参赛者或团队参赛者,每类限报送参赛作品一部,每部参赛作品均需指定1-2名指导教师;
(4)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需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虚报、瞒报引发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5)报名截止前,由个人或团队组长将作品投递至大赛组委会官方邮箱,不可重复上传。报名截止后,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6)每个学校设领队1名,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赛并统筹本校学生所有参赛项目。
注:作品内容不准出现院校、姓名等个人信息,如有参赛者信息或标记则不能进入评价环节视为放弃,学生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五)竞赛内容与评审方式
本次大赛以“青春 校园 故事”为主题,报送与主题相关的新媒体短视频类作品、动画(虚拟仿真)类作品、新媒体广告设计类作品、新媒体营销策划案类作品、新媒体移动交互设计类作品。
1、具体竞赛内容及要求:
1) 新媒体短视频类作品
①时长15—60秒,展现“青春 校园 故事”大赛主题,拍摄设备不限;
②统一制成MP4格式,图像尺寸为标准4:3或16:9且不小于720*576,画面清晰,文件大小尽量控制在60MB以内。片头需显示参赛作品名称信息,停留3秒(3秒片头不计入作品总时长);
③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2) 动画(虚拟仿真)类作品
①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展现大赛主题,必须具备完整情节,包括二维动画、三维动画作品;
②统一制成MP4格式,图像尺寸为标准4:3或16:9且不小于720*576,保持画质清晰。片头需显示参赛作品名称信息,停留3秒(3秒片头不计入作品总时长);
③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3) 新媒体广告设计类作品
①紧扣大赛主题,进行平面设计与制作,包含创意海报、绘本、插画、漫画、产品外包装设计、纸质媒体广告、VI设计等;
②尺寸为60mm×90㎜,横竖构图均可,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120dpi,颜色模式为RGB;
③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4) 新媒体营销策划案类作品
主要围绕新媒体号(如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的创建与运营,设计并制作与主题相关的推广策划案。
①策划案完成形式为PPT,篇幅不得超过30页。(含封皮、封底、附录);
②建议媒体投放提案与费用预算内容简化;
③数据资料等引用数据需注明出处;
④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5) 新媒体移动交互设计类
①以展现大赛主题,制作H5、移动交互设计方案作品,作品由作者自行选择网上创作平台;
②创作后将作品生成二维码,并附作品创意说明(word,不少于300字);
③参赛作品文件和参赛作品报名表上传至平台。
2、评审方式及原则
1) 评审方式
①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
②评奖委员会采取集体线上或线下评议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③大赛评审委员会实际参加评审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奖结果方为有效。
④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每类作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对赋予相应奖项。
2) 评奖原则
①评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以质论奖。
②作品应具有原创性、感染力、时效性及与主题相关性。
(六)竞赛时间与要求
竞赛时间:2020年11月6日—12月20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11月25日24:00
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11月6日——开赛
第二阶段:11月6日——11月25日报名阶段
11月25日24:00截稿
第三阶段:11月26日——11月28日整理分类作品;
11月29日——12月8日评议阶段;
12月9日——12月13日复评,排名;
第四阶段:12月14日——12月16日公示(三天);
12月21日视疫情情况,拟定举办颁奖典礼。
报名及上交作品方式: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线上报名和提交作品(注:各高校需有校赛负责人审核通过),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24:00。如有因参赛文件上传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可启动预案使用邮箱接收。
线上报名需上传参赛项目报名表(即加盖学校或二级学院公章后,扫描成PDF上传)以及个人或团体参赛作品。
(七)竞赛规则
一.奖项设置
1.各类竞赛分设置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每类竞赛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 三等奖9个及若干入围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等级奖的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证书。
3.优秀组织奖若干。在赛事的筹备与开展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参赛高校,颁予高校优秀组织奖;
二.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4.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不超过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5.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8.各类参赛作品坚持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含色情、暴力等因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意识形态与政治观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不侵犯他人权益;
9.如参赛作品有抄袭、剽窃、造假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10.对本次大赛细则、参赛作品著作权承诺书产生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竞赛结果公示
2020年12月14日—12月16日在大赛组办方官方网站公布全部获奖作品,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发现作品剽窃、造假等不良行为,取消其获奖评选资格。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我校校赛负责人信息学院侯老师:1389886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