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集目的
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年文旅”)是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负责湘江集团旗下湘江欢乐城、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五星级朗豪酒店、四星级洲际假日酒店、城市岛、节庆岛、水上清风等文旅项目的整合、管理、运营工作,业务范围涵盖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文化投资管理等多个领域。
随着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湘江欢乐城等重要文旅项目投入运营,湘江集团文旅产业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不断攀升,充分展现了长沙都市旅游综合体旗舰项目的风采。为树立集团良好品牌形象,充分展现项目风采,拟以湘江欢乐城、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等IP为基础,进行文创产品的开发及运营,其主要目的一是强化湘江集团旗下湘江欢乐城等文旅项目形象,打造优质文创产品IP;二是面向市场推广,实现创收,打造粉丝经济。现公开征集合作商,诚邀有意向的合作单位参与洽谈。
二
征集对象及合作模式
1、本次招募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具有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拥有较强经济实力、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以及和生产经验,并有意成为湖南华年文旅官方文创产品合作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合作模式采取“品牌授权、联合经营”的模式。由湘江集团、华年文旅进行品牌授权,合作商负责设计、研发、生产产品,华年文旅及雪域水寨分公司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双方组织团队共同进行终端营销,并按议定比例进行销售分成。
三
征集对象及合作模式
湘江欢乐城、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等IP内容资源为设计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湘江欢乐城及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的标志、名称、内容、平面设计、影像资料、音乐等IP。
四
设计方案要求
1、设计方案需有新意及创意,根据湘江欢乐城、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IP及特色元素进行创意设计单品或产品系列均可。
2、不定期推出符合两个项目调性的文创产品,产品设计主题为两类,第一类强化湘江集团旗下湘江欢乐城等文旅项目形象,打造优质文创产品IP;第二类面向市场推广,实现创收,打造粉丝经济。
3、每件作品提交时,均需附带创意文字说明。每个类别产品售卖价格必须有三款产品分别在100元以下、200元以下、300元以下。
4、初步征集阶段需要提供初步设计思路及设计方案。
五
征集程序
1、应征企业在 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应征人意向函》和《特许生产商应征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电子扫描件。
2、收到应征人初步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应征人参与后期正式投标。
六
应征人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应征人意向函》(见附件1);
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应征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8、应征以往合作项目类业绩,含产品的产品说明、外观效果图或实物照片,不同类别产品销售价格和定制成本参考价格,以政府、国企相关合作案例优先;
9、提供团队分工架构表(管理、设计、策划对接组)及团队资质证明,必须具有丰富品牌设计以及企业终端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经验,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态度;
说明:
1、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需加盖应征人单位公章;
2、应征企业应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在 2020 年12月25日 17:00前通过电子邮箱,以“应征湖南华年文旅文创合作商”为邮件主题,发送至规定邮箱: liuqing@xjjt.com.cn
七
联系方式
【征集人】
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梁工、柳工
联系电话:0731-81862816、17773152608
【电子邮箱】
liuqing@xjjt.com.cn
八
其他
此合作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湖南华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