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与旅游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我县茶叶、葫芦丝等具备梁河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及销售规模,扩大我县农特产品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差异化定位,形成独一无二的消费者认知,打造在全国叫得响的全县域、全产业链县域公共品牌,按照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要求建设“县域公共品牌”的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开展梁河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征集活动。
一、 征集内容
梁河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广告语、logo形象设计并附创意说明。
二、 应征方式
1.进入“梁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填写提交即可;或者将应征创意以“品牌名、广告语、logo设计+创意说明”以文件形式发送至1084589046@qq.com 邮箱。
2.应征作品名称必须是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严禁剽窃、抄袭,严禁网上下载。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如奖金已兑现,须追回奖金。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3.提交的县域公共品牌名称必须是可以注册的,不可与其他品牌名称重复,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三、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名称如被选中,奖金5000元,另设置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3名,每人奖金500元。
四、 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
从2021年1月16日起至1月22日截止。
(二)评选时间
2021年1月23日至1月25日
五、 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的品牌名称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原创新颖,最好能表达农产品特色;
2.品牌名称用2—6个字表达,有特色、有新意,便于记忆;
3.应征主体不限,全网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二)评选方式说明
1.征集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梁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梁河县蓝青电子商务公司组成5人评选小组择优评出优胜作品。
2.评审结果通过“梁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征集须知
每个应征主体应征的品牌名称不得超过2个,不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
应征品牌名称如已被注册,则视为无效。
所提交名称如有重复且被选中,名称所属征集者自动选取最先提交的人。
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梁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梁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