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
《中国作家》阳翰笙剧本奖由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和《中国作家》杂志社共同主办,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冠名赞助。
二、奖项设置
《中国作家》阳翰笙剧本奖征集、评选工作分为电影(含微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戏剧剧本三大类。具体奖项设定如下:
1. 年度最佳电影(含微电影)剧本奖1部,奖金10万元;
2. 年度最佳电视剧剧本奖1部,奖金10万元;
3. 年度最佳戏剧剧本奖1部,奖金10万元;
4.年度宜宾主题剧本奖1部,奖金10万元,用于征集、评选、奖励以宜宾为题材或故事背景的文学剧本。
5.年度五粮液主题剧本奖1部,奖金10万元。用于征集、评选、奖励以五粮液为题材或故事背景的文学剧本。
6. 年度优秀剧本奖5部,每部奖金1万元。
三、参评作品要求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记录、抒写、讴歌新时代。
3
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4
鼓励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5
鼓励创新创造。
6
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7
具有可操作性。
8
题材不限。
四、征评时间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
2.《中国作家》阳翰笙剧本奖组委会负责剧本的征集工作,并聘请国内知名影视戏剧界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遴选、初评、终评。终评结束后,终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3.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五、版权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应为参评作者独立创作、不存在侵权的剧本。参评作者对作品拥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
2.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
3.评奖结束后评奖组委会将向全国影视制作单位和专业院团推介获奖作品拍摄、排演。《中国作家》杂志社享有优先推荐权,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获奖作品的优先接洽、选择、拍摄、排演等权益。
4.凡被影视制作单位、专业院团或其他合作方式选用拍摄、排演的获奖剧本须在电影、微电影、电视剧片头片尾,戏剧作品节目单、宣传单页等显著位置注明“《中国作家》阳翰笙剧本奖获奖作品”。
5.《中国作家》影视版将在阳翰笙剧本奖征集作品中择优刊发一定数量的参评剧作。
六、来稿须知
1.每位作者限投一部作品。只接受word版电子稿件,请勿投递纸质稿件。
投稿邮箱:
yanghansheng2020@163.com
投稿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参评类别+参评者姓名+剧本名称”。
2.参评剧本应为已完稿的成熟作品。具有完整的故事结构,具备电影剧本、电视剧剧本、戏剧剧本、微电影剧本的篇幅长度和格式要求。
3.参评作品须附带有故事梗概、作者创作简况。电视剧剧本须另附分集大纲。
4.投稿请务必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为多位作者,每位作者信息均需填写。
七、其他事项
第二届《中国作家》阳翰笙剧本奖征集启事由征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作家》杂志社
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
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