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学校的精神之歌,是学校精神底蕴和人文内涵的积淀,是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为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南昌工程学院校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南昌工程学院校歌
二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三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创作的歌曲;南昌工程学院现有校园歌曲
四
征集要求
1.作品应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色,能够充分反映南昌工程学院的文化底蕴、办学特色、发展理念、师生风貌,既富有时代气息,又体现历史传承。
2.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艺术价值,词曲和谐,主题鲜明,立意深远,简洁凝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适合独唱、合唱、重唱等不同形式的表演;曲谱可为简谱或者五线谱,曲调形式不限。
3.词曲篇幅长度适宜,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歌词以两百字以内为宜。
4.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作品一经入围,南昌工程学院拥有对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入围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南昌工程学院所有。作者除拥有署名权外,不拥有该歌曲的任何著作权。
5.校歌的设计需注明创作思路及含义,如文字或语句所含典故和出处,以及蕴含的深刻意义,最好附配试唱录音资料。
6.未尽事宜由校党委宣传部进行解释。
五
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请在标题处注明“校歌征集作品”)。
2.提交文件材料应包含:应征歌词、曲谱、歌词创作思路简介、作者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电子音频格式为MP3格式。
3.可以作者本人投稿,也可以推荐其他创作者作品(征得作者本人同意)。
4.联系人:周冠佳 陈智
联系电话: 0791-82109982
13263090617
电子邮箱:xcb@nit.edu.cn
六
评选办法
1.应征作品由校党委宣传部汇总整理,邀请相关专家成立“校歌”评选工作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征集之日起,每季度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一次评选,确定入围作品。作品一经入围,即可在校园网、《南昌工程学院报》、官微、广播台等校园媒体平台刊登,供师生评议,并在校内传唱,广泛征求意见。
2.征集活动结束后,通过专家评选和大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选。
3.评选结果报送校党委审定后公布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
奖励办法
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奖励金和文创纪念品。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