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屏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屏山炒青”茶LOGO和包装设计及宣传语有奖征集公告》。为打造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构建屏山炒青品牌形象,提升文化内涵,提高屏山炒青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LOGO和包装设计及广告宣传语活动。将相关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实施主体
主办单位:中共屏山县委宣传部、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屏山县文广旅游局
承办单位: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
征集时间和项目
征集时间从刊发启事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征集项目包括:
(一)“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标志(LOGO);
(二)“屏山炒青”产品广告宣传语;
(三)“屏山炒青”茶高、中、低端系列产品全套包装创意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手提袋、外包装、内包装有奖征集。
三
参赛对象
面向全球组织或个人征集。所有从事艺术设计、品牌战略、品牌营销的具有徽标设计和包装设计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大学院校、文化艺术、传媒公司、广告公司、品牌营销、工作室以及相关设计人员等创意设计单位、团队与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四
征集要求
品牌LOGO、宣传语、包装设计是屏山县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的核心要素之一,应用于全区域、全产业链、全品类。以彰显屏山炒青地域优势、品质特色、历史文化内涵、健康养生等元素为佳。
(一)设计品牌标志(LOGO)
1.品牌标志LOGO须精简新颖、美观大方、富有创意、色彩搭配适当、寓意深刻,具有丰富的文化韵味和良好的视觉识别功能,视觉传播效果理想。
2.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可较好地运用于屏山炒青对外宣传视频广告、平面媒体广告、网站、宣传用品、产品包装、印刷品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3.提交资料包括JPG图片和源文件: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一式两份(用A3/A4纸打印,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共5张JPG图片(300dpi,RGB色彩):包含以下内容:
(1)LOGO图样;
(2)LOGO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不少于300字);
(3)作品的图样说明(尺寸、比例、标准色、印刷色、标准字体等);
(4)LOGO反白效果图;
(5)LOGO样机应用效果图。
(二)产品广告宣传语
1.准确把握“屏山炒青”品牌特征,体现“屏山炒青”品牌显栗香型特色、生态环境、文化内涵等。
2.立意新颖、语言凝练,生动形象、朗朗上口、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冲击力、感染力和亲和力,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便于记忆、传播和推广。
3.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茶叶宣传语。已宣传、已发表、已使用、已存在的宣传语,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4.应征作品可以为单句,也可以为多句。字数原则上在10个字以内,同时提供200字以内说明,阐释清楚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含义或寓意。
5.应征作品如有类似或相同,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三)包装设计
1.包装设计以“生态、创新、实用”为设计理念,设计要求“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具有独创性和可生产性,要有明显的产品辨识度。考虑印刷制作工艺的方便,不宜有过于复杂的色彩或者工艺。
2.设计包装要求:提供至少包含3个屏山炒青产品的系列全套设计(即至少提供3套包装)。每套包装组合装设计:含内包装、外包装、手提外袋、衍生文创伴手礼表现。
3.作品内容要求:附必要的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成套包装作品设计彩色立体效果图(包含手提袋、外包装、内包装);包装尺寸解析图;产品包装展开刀模图;材料、工艺、印刷色说明。提交作品格式为JPG(RGB色彩),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 ;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提供矢量图(AI或CDR格式文件,CMYK色彩)。
(四)征集活动素材
各应征主体可通过拨打电话15196952820(微信同号)了解屏山炒青历史文化及品质特色相关图文、影像资料等征集活动素材,供创作参考。
五
特别注意事项(参赛者须知)
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善良风俗、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若有违反,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另外,本次活动的采用作品、入围作品均视为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LOGO、产品广告宣传语及包装设计由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其直接和间接利益均与原作者无关。评审结果公布后,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入围作品主体签订奖金支付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作者只享有获取稿酬的权利和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权利,除此之外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及财产权归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放映、展览、广播、汇编、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应用等权利。
六
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面交、信件、电子邮箱邮寄快递方式投送。
(一)信函邮寄快递投稿
投稿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岷江大厦11楼;联系人:蒋旺洪,电话:0831-8920517、15196952820(微信同号)。征集活动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帮助可直接联系征集方联系人。
(二)电子邮箱投稿
1.电子资料投至邮箱:893371593@qq.com;
2.邮件命名格式:“LOGO投稿+投稿时间+投稿人+联系邮箱和电话 ”,“宣传语+投稿时间+投稿人+联系邮箱和电话”或“包装设计投稿+投稿时间+投稿人+联系邮箱和电话”。邮箱投递附件应包含作品(含JPG、矢量图或位图源文件)、征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均可)。
七
评选方式
(一)评审
征集方将邀请权威专家、行业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递交作品按初审、终审两个环节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择优评出优胜作品。
1.初审。本次征集评选入围品牌LOGO设计作品不超过5件、宣传语不超过5条、包装设计作品系列不超过10套系入围进入终审(主办方可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调减入围作品),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参选人员。
2.终审。
(1)品牌LOGO:专家评审组从入围品牌LOGO设计作品中再择优选出一件优胜作品。
(2)宣传语:专家评审组从入围宣传语作品中再择优选出一件优胜作品。
(3)包装设计:专家评审组从入围包装设计作品中择优选出一件优级胜作品。
(4)作品选用:由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采用优胜作品。
(二)结果发布
本次评选结果出来后在本次主办活动官方平台适时公布评析结果,并通知作者。
八
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品牌LOGO设计奖励:优胜并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品牌LOGO设计入围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人民币5000元。
2.宣传语奖励:优胜并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宣传语入围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包装设计奖励:优胜并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60000元;包装设计入围奖9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经评选最终入围的作品,向设计者一次性支付设计稿酬费用,获得优胜奖但是作品未经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采用的作品按照入围作品兑现设计稿酬费用。获得优胜奖但是作品未经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采用的作品按照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修改,由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后支付获奖者“优胜并采用奖”奖金。
以团队、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征集方向入选作品的作者(创作机构)颁发证书。优胜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等宣传活动。品牌LOGO和包装设计最终优胜者可优先参与VI整套方案设计及后续开发应用。
九
征集须知
(一)每个应征主体不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一律不退,请设计者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二)参赛者提交作品则视为所有提交参评的样品和设计在活动期间均可为征集方使用。报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参评《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LOGO设计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1)、《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宣传语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2)、《屏山炒青包装设计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3)、《屏山炒青区域公用品牌LOGO、宣传语及包装授权确认书》(详见附件4)。所有投稿人(机构)应在报名时在《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上如实填写真实信息、签字后以原件随作品邮寄及扫描件随作品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没有如实填写或没有提交《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的,征集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评析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公开发布。
(三)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邮寄快递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后递交作品,概不接收。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征集方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先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四)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一切权益归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获奖作者在征集活动结束后请注意查收获奖通知,并根据提示的内容,配合征集方完成相应版权协议签署、奖金发放等工作。如果获奖作者在规定时间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
(五)遇特殊原因,征集方有权调整征集日程安排。
(六)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附件1~4获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DWTpj8JAHipyG7gYaDbjQ
提取码:mm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