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点亮一座城,嵊州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1-02-05      截稿时间:2021-03-07      阅读量:7956次     

嵊州,地处浙东,秦时建县称剡,至今已有2170多年历史,素有“万年文化小黄山、千年剡溪唐诗路、百年越剧诞生地、两圣一祖归隐处”的美誉,是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越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为进一步打响嵊州文化旅游金名片,提高其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以更直白、简练、易记的方式进行宣传推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嵊州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具体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嵊州市委宣传部、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

嵊州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三、口号要求

能全面准确反映嵊州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内涵,符合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兼容发展定位和市场形象,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号召力和广告宣传效果;文字凝炼,在12个字以内,具有感染力,特色鲜明,文字精炼,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每人投稿作品不超过2条,并提供2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7日。

五、征集方式

通过问卷星进行征集。投稿时投稿人需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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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选方式及奖励标准

作品征集后,主办方将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评选,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500元。

七、其他相关事宜

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已使用或已发表的推广语宣传口号重复,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需自理。

联系人:王香儿

联系电话:0575-83130900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2月4日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xjSc1eeMGAeJyCf5MYu5JQ?scene=25#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