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友好年”标识(LOGO)设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5      截稿时间:2021-03-15      阅读量:4040次     

为落实两国领导人就启动2021“中老友好年”达成的重要共识,充实“友好年”活动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老友好年”标识(LOGO)。

欢迎大家积极投稿!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

老挝新闻文化和旅游部

承办单位:

老挝中国文化中心

征集内容

“中老友好年”标识(LOGO)设计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24时

(老挝时间)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包括但不限于中老两国)公开征集,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作品要求

(一)体现中老传统友谊,凸显命运共同体理念。

(二)遵守中老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双方宗教习俗、文化传统,不得包含任何恶意内容。

(三)设计应当简单凝练、易于辨识,建议设计整体呈圆形或方形。适合在中国和老挝传播,应用场景主要体现在主视觉展板、网站、社交媒体及文创产品。

(四)应征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若有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应征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稿要求

(一)应征者须提交1、LOGO图形电子文件;2、报名表(下载)。

(二)LOGO图形电子文件须为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建议为常用格式ai、cdr),不能用矢量方式表达的设计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模式保存,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三)认真填写“‘中老友好年’标识(LOGO)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评选和奖励办法

将由中国驻老挝大使馆、老挝新闻文化和旅游部共同组织专家评委,对报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评选出:

一等奖1名,获得中国使馆和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共同签发的奖励证书及奖金400万基普。

二等奖2名,分别获得中国使馆和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共同签发的奖励证书及奖金250万基普。

三等奖3名,分别获得中国使馆和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共同签发的奖励证书及奖金150万基普。

纪念奖5名,分别获得中国使馆和老挝新闻文化旅游部共同签发的奖励证书及中国使馆颁发的纪念品。

获奖作品有机会用于中老友好年活动,及中国大使馆文创产品。

将选择适当时机,举办作品发布会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将在各主承办方网络平台及主流媒体发布。

投稿渠道

应征者须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LOGO图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注明“‘友好年’LOGO征集”。

邮 箱:

ccclaos@chinaculture.org

电 话:

021-228891

有关说明

(一)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排他性使用权,并可根据宣传需要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和使用。创作设计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二)应征者一旦投稿参与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三)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原稿均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点击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