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税务卡通形象征集大赛

发布时间:2021-02-20      截稿时间:2021-03-15      阅读量:4608次     

    为进一步讲好税收故事,弘扬主旋律,展现新时代宁夏税务新形象、新风尚,打造税收宣传品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主办方)决定举办宁夏税务卡通形象征集大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宁夏税务卡通形象。

一、征集类别

征集宁夏税务卡通形象及昵称

二、征集内容

拟人化卡通形象设计征集,以宁夏税务干部为原型进行形象设计,有明确身份和职业的税务形象,性格特征鲜明,在着装和其他配饰上要求能体现其身份特征,每位参赛者除绘制税务干部形象外,还可延展设计税务干部在办税、执法检查、电话咨询问答、税法知识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状态;或者动画角色设定组图;此外,根据应征设计师擅长领域,还可附平面海报、动画、表情、手办等延展设计。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2月5日—3月15日

作品评审时间:2021年3月16日—3月17日

作品优化时间:2021年3月18日—3月26日

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3月27日—3月31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5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五、设计要求

(一)形象要求

1.宁夏税务卡通形象的设计应符合税务队伍的职能定位、宁夏税务的核心价值与目标,充分体现宁夏税务的理念与愿景,彰显新时代税务干部的新风貌。

2.作品主要以卡通人物形象为主,体现地域、文化、行业特点,充分考虑“宁夏税务”形象,突出税务元素。税务卡通形象设计作品应包括一组(税务男女形象各一个)。

3.设计创意新颖,色彩协调,富有艺术想象力,便于表情化、产品化,具有角色自身的性格和受众群体定位,且具有表情、漫画、微视频、周边制作、玩具、模型、授权商品等延展性,艺术性与功能性完美结合,使宁夏税务卡通形象成为体现时代特色、深受大众欢迎的文化宣传代表。

(二)技术要求

1.征集的作品包括电脑手绘创作,纸本手绘(不限绘画技法),动漫、动画短片、雕塑等形式。

2.请参赛者充分考虑卡通形象的立体感,设计表现有活力、亲和力,不建议形象设计过于扁平化。

3.电子作品:作品图片必须为RGB模式、JPG格式、图片宽度大于500像素,高度不限,文件大小不超过3M。

4.作品为动画视频格式的,请提交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

5.请务必保留作品电子文档分辨率至少为300dpi的、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便于统一安排收取用于各大宣传活动。

6.纸本手绘作品、雕塑作品不限原作品尺寸,但需要高清拍照上传,同时保留原作品,作品征集结束后一旦入选并评奖,需要以快递的形式提交原作品至主办方,以确保作品的真实性。

六、投稿要求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无需报名费。

(二)一人可投多个作品,如多人合作,请在作品中做出说明。

(三)联系人:赵娜,联系电话:0951-5695000,投稿邮箱:ningxiashuiwuxczx@163.com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167号,邮编:750002。

七、版权声明

(一)原创声明

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书面认可,大赛及大赛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追回已颁发奖项与相关宣传等费用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者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1.大赛1500元及以上奖金获奖作品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主办方,作者需协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主办方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未经主办方许可,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授权或者销售该作品给任何其他个人或者机构用作盈利性商业活动,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2.入围奖及未获奖的作品著作权仍归原作者本人所有,如主办方选中用于公益宣传展示使用,则单独与作者签署《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主办方如需对该作品进行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作者书面许可,并向作者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请大家关注“宁夏税务”微信,随时了解大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