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截稿时间:2021-09-15      阅读量:12183次     

近日,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南通市文广旅局和南通市文联联合发文,开展第二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号召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新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创作一批围绕“中国梦”时代主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刻反映时代要求和人民心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向往,接地气、动人心的优秀作品。现面向海门港新区征集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在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创作的文学、戏剧、广播影视、动漫、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等门类的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新创作品。

(一)文学类

含诗歌、散文(含杂文、随笔)、文艺评论、小说、儿童文学。题材不限,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儿童文学要重点反映少年儿童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文学作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二)戏剧类

含话剧、越剧、音乐剧、舞剧、通剧、山歌剧、木偶剧、杂技剧等舞台剧。时间在60分钟以上。

(三)曲艺杂技类

1.曲艺。含相声、小戏、小品、评书、弹词、故事、快板书等各种曲艺类型,要求短小精悍,有人物个性、有情节。时间在20分钟以内。

2. 杂技。含杂技、魔术。要求技巧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四)美术类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雕塑、壁画、漆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动漫、艺术设计等画种,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具体要求如下:

1. 中国画作品原则统一装裱。如果自行装裱和装框,要求平整、结实、整齐、美观。

2. 作品如自行装裱做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3. 按照全国美展统一要求,此展的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

4. 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作品须有内外框,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5. 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如自行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6. 水彩粉画作品自行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如自行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7. 雕塑作品尺寸要求最大边在200厘米里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8. 连环画、插图须交一组(4幅), 动漫可交截图打印稿。要求统一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页数。

9. 壁画须呈交每件作品的打印图片1张,尺寸为A3(297×420mm),图片中包括壁画全景、壁画作品局部或壁画环境等信息。

10. 设计作品要求实景(或实物)照片或效果图,可附平面和立面图,每个案例至少要有3张以上的图片,要求有全景、有细部、有图片说明文字,文件格式统一为Tif 300 dpi。每个案例要求有简短的设计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所在地点、建成时间、设计师、施工单位、设计说明,用word文件存储)。附介绍设计作品的powerpoint文件1份(包括作品图片和说明),精度不低于72dpi。

(五)书法类

含书法和篆刻,鼓励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具体要求如下:

1. 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六尺整张(高180cm,宽90 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

2. 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可多书体(含篆刻)同时投稿,每种书体限投一件。

4. 请在书法作品(包括篆刻印屏)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六)摄影类

彩色、黑白均可,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具体要求如下:

1. 摄影作品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须符合征集内容,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幅至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2. 作品均应提交电子照片和纸质照片。电子照片格式统一为JP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MB;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为: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七)音乐类

含声乐曲和器乐曲,其中,声乐曲含合唱、重唱、独唱、组合演唱等,器乐曲含独奏、重奏、合奏,均为成品(含录音小样)。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旋律动听,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

(八)广播影视类

含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形象生动,贴近生活,效果突出。作品格式为1920*1080P、MP4或MOV高清。

(九)工艺美术类

含剪纸、雕刻、染织、刺绣、陶瓷、编织等各种工艺美术类型。每人限报独立创作作品1件,与他人合作作品1件。

(十)舞蹈类

含独、双、三人舞组和群舞组。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时间在6分钟以内,群舞在7分钟以内。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应征作品需于9月15日前报送至海门港新区党群局,地址: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611办公室,联系电话:80787172。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除美术、摄影、工艺美术作品外,其他作品一律不退。

1.文学类需提供完整文学文本,一式五份。

2.戏剧、曲艺、杂技、音乐、舞蹈、广播电视类需提供音(视)频材料一份,其中,视频材料需有字幕,为简体中文或中英文。戏剧、广播电视类提供文字脚本,音乐类提供曲谱,广播影视类提供作品创意、主题阐述及内容简介,合作项目需附合作协议复印件,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3.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需提供作品原件1份。

4.其他各类证明该作品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等情况的佐证材料。

三、表彰奖励

海门港新区党群局将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上报,对在南通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以及经选拔参加南通比赛的作品创作者视获奖情况给予500元—3000元奖励。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www.jswyw.com/sb/202009/t20200924_68140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