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广陵—5.10廉政书画精品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1-03-04      截稿时间:2021-04-10      阅读量:9572次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传承弘扬优秀家规家训,倡导廉洁齐家的社会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大力宣传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经研究,区纪委监委与区文联联合举办“清风广陵—5.10廉政书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陵区纪委监委、广陵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陵区书法家协会、广陵区美术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面向全市征集原创作品,扬州全市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书画家、爱好者可自由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书画作品展征稿以廉政文化为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为主要内容,体现廉政筋骨、文化韵味。作品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性兼备。

2、书法作品主要内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诗文词赋、名言警句、反腐倡廉的警句格言、相关诗词、文章。书法作品为软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寸为4尺整张,竖式。

3、美术作品主要内容为清官廉吏人物形象、历史故事、山水花鸟等多种题材,采用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等形式,尺寸为4尺整张,竖式。

4、每人限投一件作品,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作品名称。

5、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作品评审

作品征集后,区文联将组织书画专家进行评审。本次展览拟设入展作品100件,未通过评审的作品,不参加展览,并适时退件。通过评审的作品,由区文联统一装裱。

五、作品展览及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奖评将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优秀奖各10名,各奖励2000元。

2、非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广陵书法家协会、广陵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本次展览获奖书画作品将不退还作者本人,由主办单位收藏。

六、截稿时间和联系人

1、即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

2、寄件、收稿地址:扬州市个园花局里61号广陵区文联(请于工作日送件)。收稿及联系人:杨通,15950580577;刘玉洁,15380375280。

七、展览时间及地点

1、展览时间:计划于5月份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展览地点:个园花局里61号广陵艺术馆。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投稿作者应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创作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作品内容或形式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本次征集所有作品只限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代笔、临摹、集字和一稿多投,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62616。

4、主办单位有宣传、编辑、出版、录制的所有权。

5、本启事解释权归广陵区文联。

广陵区纪委监委

广陵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