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立足本土文化和产业基础,在大湾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设计教育品牌,展现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的成果,特举办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一届文创设计大赛。本次大赛是由校发展基金会、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联合举办,面向本校学生开展的创意创新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设计竞赛产出一批能反映时代特色和新时代大学生风貌,展现岭南文化的深厚滋养和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以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成果的文化艺术设计作品。
一、大赛主题
传承佛科,美丽校园
二、参赛对象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竞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以下简称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发展基金会。
秘书处:设计学院学工办负责竞赛日常事务。
评审委员会:设计学院与校发展基金会。
四、大赛内容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合校园生活和实际需求进行创新设计,且内容积极健康并具有一定文化底蕴。
1. 创意来源:立德树人、校园景物、特色人文、岭南文化、本土非遗等;
2. 设计定位:校园生活、教育、办公、健康、环保、家居休闲等;
3. 设计风格:国潮、萌系、极简、文艺、商务、科技、工业风等;
4. 表现材料和方式:纸艺、木材、陶瓷、塑料、金属等,以及虚拟交互等。
五、竞赛类别
1. 文创产品类:以校园文创(录取通知书、毕业纪念品……),文化产品(月历、明信片、地图……),创意礼品(、办公文具、家居用品(花瓶、果盘、不插电产品、摆件……)、服饰配件(文化衫、棒球帽、环保袋、行李牌、卡包……)等为载体,进行原创设计和创作;
2. 视觉传达类:各学院标志、校园ip、校园景物插图、海报等;
3. 新媒体艺术类:短视频(1分种内)、长视频(3分种内)、互动装置等:
4. 传统艺术类:雕塑、陶瓷、绘画、艺术作品等;
六、参赛流程
1、启动仪式:(2021年3月10日)设计学院负责宣传发动并组织启动仪式,并对比赛要求进行解释说明。
2、提交作品+报名表:(2021年4月20日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一届文创设计大赛报名表(见附表)。
3.评审:(2021年5月7日前)由竞赛主办方和协办方组成的评审组评选出获奖作品。
4.展示:(2020年5月12日-19日)在校内组织展示会。
七、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所有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一届文创设计大赛报名表(见附表);集体创作的系列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 3人,并在报名表和报名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贡献率填写作者顺序。
每位参赛者可参与提交最多限报3件参赛作品,每件作品均需提交:
1. 设计效果图(或实物摄影图)三张以上(一、二年级参赛学生可提交手绘效果图),系列作品需提交整套设计完整组合效果图。
2. 设计说明:能简明、扼要、准确、客观的描述设计理念、创新性等。
产品类和雕塑类作品还需提交:
1. 使用方式或使用流程说明图:用于解释产品的核心创意、用户需求、产品构造、材料工艺、功能用途等具特色的设计要素。
2. 三视图或六视图(一、二年级参赛学生可提交手绘三视图):能正确说明产品的形态,充分展示正、侧、背面等各个角度。
文件格式为JPG;RGB模式,每件作品最多2张A2幅面(420mm×594mm )竖向排版,分辨率为300dpi。文件以作品类别+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命名,单个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M,并通过Email将报名表+作品发送至1393141931@qq.com,经竞赛组委会确认后,方算参赛。
视频文件格式要求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重点内容配字幕, 3分种内的长视频文件小于200M。
八、奖项设置
1、评审方法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竞赛项目的评判工作。评委将从创新度、美观度、文化内涵、可行度等方面考量,并评定竞赛项目的获奖等级,其中网络评选占20%,专家评审占80%。
2、奖项设置:
最佳作品奖
一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金1200元/项
二等奖6项,颁发证书,奖金800元/项
三等奖12项,颁发证书,奖金500元/项
优秀奖若干项,颁发证书
最佳指导教师奖
一等奖作品3项,800元/项
二等奖作品6项,400元/项
三等奖作品12项,200元/项
九、联系方法
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设计学院联系人:王志玉老师
电话:0757-83963369
团委学生会联系人:李滢
电话:18344401064
作品收集负责人:李亮
电话:18566478156
邮箱:1393141931@qq.com
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学工办(江湾校区行政楼508)
十、参赛须知
(1)此次竞赛免收参赛者参赛费用。
(2)参赛作品必须是设计者原创,需自行承担作品涉及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法律问题,并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大赛主办方及合作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法律责任。
(3)所有参赛获奖作品的创意与专利设计人署名为作者本人,参赛作品专利所有权、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其他单位或个人若需使用参赛作品成果须与主办方另行协商。
(4)作品一经提交成功,大赛主办方及合作媒体有对征集创意及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利,而不需另外告知参赛选手。
(5)参赛选手按照规定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已经阅读、完全同意并自愿遵守上述规定。违反大赛规则的参赛选手,大赛执行机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可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公告未尽事项及法律声明之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于大赛执行机构所有,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