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标志(LOGO)设计图案征集

发布时间:2021-03-21      截稿时间:2021-05-05      阅读量:7626次     

为做好“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标志(LOGO)的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2020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发起“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详见附件1),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将此项公益行动打造成有影响力的公益品牌,凝聚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公益事业中,全面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标志(LOGO)。

二、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新颖独特,富有创意及意义,能够体现“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和残疾人公益等理念。

(二)应征作品应具有鲜明的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公益特点,要便于识别、记忆和宣传。

(三)应征作品应是彩色图形设计,电子稿形式提交,格式为JPG格式的文件;手绘作品需用相机或手机拍下清晰的图片后再用JPG格式上传,并附上意解。

(四)以个人名义投稿的作者应提供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投稿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三、作品提交和评审办法

(一)本次征集活动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5日17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应征作品将不予评审,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箱:1020223387@qq.com。

(二)作品征集截止后,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审,确定1个入选标志(LOGO)和5个入围标志(LOGO),并在自治区残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奖励办法

入选奖1个,奖励10000元人民币(含税);入围奖5个,各奖励2000元人民币(含税)。公示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和入选、入围人员(单位)签订《“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标志(LOGO)设计图案征集活动合同》。入选和入围人员需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和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由工作人员联系入选和入围人员(单位),并将入选和入围奖励分别汇入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内。

五、其他事项

(一)投稿人保证应征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作品如有雷同,最先投稿者有效(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

(三)入选和入围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

(四)如遇特殊原因,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有权调整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并予以公示。

(五)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所有。

附件:

1.关于印发《“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2.“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公益行动标志(LOGO) 设计图案征集活动合同

https://mp.weixin.qq.com/s/UOxyWp97bGJ_D1TFyPv3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