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开发旅游购物资源,不断丰富旅游商品种类,提升仁怀旅游商品质量,发掘和扶持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优质旅游商品,推动全市旅游商品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仁怀旅游产业,树立中国酒都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市人民政府拟定举办“仁怀市第三届旅游商品设计征集大赛”
征集时间
(一)3月5日至4月12日报名,并请各参赛者按规定统一上传参评商品(电子版)、送实物(参评商品照片格式标准见报送要求)。
(二)4月15日至4月20日评选,初评选出入围旅游商品,专家评审组针对入围旅游商品评选优秀旅游商品。
(三)4月21日至4月25日评奖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4月25日至5月10日开展网络投票,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评选“我最喜爱的仁怀旅游商品”。
征集形式
第一类:旅游酒类
第二类:旅游工艺品类
第三类:旅游食品类
第四类:旅游纪念品类(以红色文化纪念品为主)
作品参赛要求
参赛者可直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到文体旅游局宣传交流股报名参赛。参评商品照片格式要求:同一项(一项指1件或同材质的多件商品)商品报送1张图片,用于评选使用,尺寸为60mm×80mm,像素精度300dpi, jpg格式电子文件。
参评商品应是仁怀市最新设计、生产或二次加工的具有特色的商品。参评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符合行业标准。
仁怀参加旅游商品大赛的常规旅游商品不在此次大赛的征集范围。鼓励参赛者采用新的设计思维,采用新的工艺及材质,创造性设计和制作符合仁怀实际的旅游商品。对原有常规旅游商品进行现代化、特色化的跨越式升级。各类参评商品不得重复报送。
参评商品的报名需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报名表要求填写。4月12日为本活动参评报名截止日,在截止之日未按报名要求完整报送报名表及商品照片的将自动失去参加评比的资格。
参评商品的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不得超过30kg,体积不得过大。商品需具有批量化生产和销售的潜力。
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应具有获得资质和通过有关规定要求的潜力。
参评者要保证参评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
报名参评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报名后,符合参评规则的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仁怀旅游商品征集评选活动在主办方有关网站的展示活动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评选活动作品获奖名单、图片刊登在仁怀文体旅游局门户网站及其它指定平台上。
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评者自行负担。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评者负责,凡参评者均认可本评选流程。
奖金设置
评选出仁怀旅游商品金奖5名。颁发仁怀旅游商品一等奖证书,奖金10000元。
评选出仁怀旅游商品银奖8名。颁发仁怀旅游商品二等奖证书,奖金8000元。
评选出仁怀旅游商品铜奖10名。颁发仁怀旅游商品三等奖证书,奖金5000元。
评审方式
联系电话:
0851-22238075 (周一到周五9:00—17:00)
投稿邮箱(E-mail):
1059563376 @qq.com
联系地址:
贵州省仁怀市盐津街道陈香南路226号(仁怀市文体旅游局四楼宣传交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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