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是农业大省,是长三角和全国食品生产供应的重要基地。当前,全省食品产业正处于向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转变的关键阶段。为全面提高安徽食品行业整体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食安安徽”整体品牌形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公开征集“食安安徽”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食安安徽”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包括设计图案(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设计说明和作者情况简介三部分。设计说明必须使用中文,内容应充分表述标识意义、设计构思、创作理念等。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17时,超过上述时间将不再接收。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四、主办单位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承办单位
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六、征集要求
(一)内涵深刻。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安徽省基本省情、食品产业发展要求和食品安全理念,在形象标识设计中体现出安徽省地域特征、人文历史等特色,突出食品产业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内涵。
(二)创意独特。作品应构思精巧,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可应用于多种形式的宣传。
(三)原创作品。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七、作品提交
(一)形象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形象标识用A4纸提供书面设计稿,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采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提供BMP、JPG等位图格式、透明PN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标识源文件(AI、EPS、PSD等格式)。
(二)形象标识应附创意说明,简要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内涵等。
(三)以个人名义投稿的应提供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投稿的应注明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四)作品需通过电子邮件和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提交,并在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食安安徽形象标识LOGO征集”字样。投稿截止日期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收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科技服务楼6楼6622室,邮编:230051,邮箱:ahzhiliang@163.com,联系人:欧阳睿,联系电话:0551-63356784,15656991307)。
八、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设立“食安安徽”形象标识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对所有征集作品从主题呈现、创意表现、视觉美感、作品适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在征集作品中确定5件入围作品,在入围作品中确定1件优胜作品。最终选取录用的作品给予设计费8000元,其余入围作品每件给予补助2000元。
最终结果将通过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相关声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以备查证。
(二)应征方案相同的,以收稿在先的为准。所有参选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如有侵权责任自负。
(三)对入围的应征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并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
(四)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五)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方拥有“食安安徽”形象标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食安安徽”形象标识(LOGO) 设计方案的公告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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