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反映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励全市人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拟于2021年七一期间举办“红色圣地 靓丽明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汕尾市美术作品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
汕尾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汕尾市美术家协会
二、 展出时间:
2021年6月28日—7月18日
三、展出地点:
山海艺术馆
四、作品主题:
表现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各个时期的重要事件和历史瞬间,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不同时期和各个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侧重表现建党百年以来与海陆丰有关的各类题材。
五、展出画种:
本次征集作品的画种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漆画、壁画、宣传画、连环画、年画等。
六、参展作品要求:
1、初评送件作品照片及终评送件作品一律由各县(市、区)美协制作填写作品登记表格(见附表)。各县(市、区)美协按画种分别造册打印填写作品清单及相关信息表与作品一起按要求上送。
2、征稿要求
(1)中国画作品要求宣纸竖式,不收横式作品。作品不得超过180厘米(高)×98厘米(宽)。作品无需装裱,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电话、地址、画种、规格等。
(2)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等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120厘米(宽),作品可自行装框。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3)雕塑、陶艺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8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背面贴统一标签。
(4)综合材料绘画、实验艺术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120厘米(宽)×10(厚)。作品须自行装框,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作品背后粘贴标签。
(5)壁画作品须自行装框,尺寸为最长边不超过200cm。作品背后粘贴标签。
(6)漆画、平面设计、剪纸等作品外框尺寸不得超过200厘米(高)×120厘米(宽)。须自装外框,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作品背后粘贴标签。
(作品要求新创作,不收已展出过的作品)
七、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计划展出作品约120幅(件)。
八、评选办法:
本次大展征稿分初评和终评,由专家组成的作品评审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入选及展出与否以最终通过审定的结果为准。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的照片参加初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终评。初评入围名单及时在汕尾美协微信公众号发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加复评作品退回。
每人限送一张作品照片参加初评,照片尺寸统一为10寸,背后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创作年份、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
九、收初评作品照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参加初评的作品照片原则上以各县(市、区)美协为单位集体报送。其他作者可单独报送。
2.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21年5月25日止。(以接收地邮戳为准)
3.初评作品照片寄送地点:
海丰联系人:陈汉逊,电话:13927931306,地址:海丰县海城镇公园小区吉祥苑A3栋东梯102室
陆丰联系人:林少东,电话:13719526395,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广汕路华辉路口西侧(环城二手车市场二楼)美术展厅
陆河联系人:黄洪亮,电话:13828907133,地址:陆河县联发一街37号
市城区和其它区域联系人:魏志忠,电话:13169479333,地址:汕尾市区通航路碧桂园华附凤凰城山林海小区61号商铺
十、送原作参加终评要求及时间: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通知后送交原作参加终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初评后另行通知)。原作参加终评时按规定时间以各县(市、区)美协为单位集体送交。初评入围作者请及时与本地县(市、区)美协联系,以便安排集体送件事宜。其他作者可单独送件。
十一、其他: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后果由作者自负。
3、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附表
“红色圣地 靓丽明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汕尾市美术作品展”作品信息表
“红色圣地 靓丽明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汕尾市美术作品展”组委会
2021年3月30日
https://mp.weixin.qq.com/s/pvP5JhY0ABom3HABBMZv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