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火热征集中,快来参加吧!

发布时间:2021-04-30      截稿时间:2021-05-15      阅读量:5211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素养,引导公众履行和承担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全市营造“美丽宁波·我是行动者”的浓厚氛围,市美丽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宁波市市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征集活动。

本次活动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生态环境行为,旨在通过广泛征集评选,形成一部指导性强、涵盖面广、通俗易记的《宁波市市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履行和承担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推动构建 “大家订准则,人人守准则”、 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宁波的良好社会氛围。

征集时间

4月23日-5月15日

市民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在线提交准则条款草案

征集结束后,将开启投票入口

市民可在线选择支持的准则条款

参赛规则

1.每条准则内容均需与宁波的生态环境相关,凸显宁波特色;

2.单条准则必须原创,文字表述需在20字以内,文体、创意不限,要求重复率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例如:节约能源类:人走灯灭,低碳出行类:每周少开一天车……;

3.单账号单次至少需提交三条不同类别的创意准则,少于三条则无法提交创意,单账号提交次数不限;

4.创意行为准则上传后会经由专家审核,违反公共价值观的投稿将不予采纳,相同内容的创意行为准则,仅录用最早提交的一条;

5.市民参与征集需正确、真实填写个人信息材料,避免影响成绩统计和奖励发放。

评优及奖励

(一)入围奖(30条)

经专家评审环节,选出30条行为准则入围,入围准则奖励100元/条。

(二)入选奖(10条)

入围准则经大众投票环节,结合专家评审分数,最终评选出若干条入选《宁波市市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最终入选准则追加奖励500元/条,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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