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爱嵩山 颂嵩山”歌词作品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1-04-30      截稿时间:2021-06-28      阅读量:9991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扎实做好中国(郑州)“嵩山文化月”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嵩山文化”的丰富精神底蕴,助力“六美登封”建设,打造生态登封、文化登封、美丽登封,提升嵩山文化品牌的精神价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向党的生日献礼,经研究登封市文学艺术届联合会、登封市音乐家协会决定举办“爱嵩山 颂嵩山”歌词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6日——2021年6月28日

二、征集对象 

专业歌词作家和歌词创作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歌词作品征集坚持思想性、艺术性与文学性相统一的原则,作品应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鲜明的时代特色、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深厚的思想底蕴,应重点创作能够全面深入挖掘“嵩山文化”丰富精神内涵、及时反映新时代登封人民精神实质的作品。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歌词创作奖5名,优秀歌词创作奖10名,入围歌词创作奖30名。 

五、征集要求及投稿方式

1、歌词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突出嵩山文化内涵且具有时代性、艺术性。

2、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及侵权的相关内容。

3、所有参评者须在2021年6月28日前将相关参评内容发送至指定邮箱:dfyxgczj@163.com。作品征集,采用直接粘贴,加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发送主题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区)+作者+题目”。标题为黑三号字;正文为宋体三号字。文末附200字以内作者简历,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籍贯、单位、住址、邮编、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六、征集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2、评选结束后,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拟获奖作品。

3、最终获奖作品,征集单位将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有权用作公益、宣传、推介等,征集单位将尊重每一位作者的著作权、署名权,参评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4、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在任何媒体(包括自媒体)发表过,不得抄袭,违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和相应奖项。

5、凡选送作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者,均视为已同意本活动说明之所有规定。

6、未尽事宜,由征集单位负责解释。活动咨询方式: 0371—62852562

登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登封市音乐家协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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