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国家减灾委员会标识(LOGO)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3      截稿时间:2021-06-30      阅读量:3239次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减灾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提升国家减灾委的国内外影响力,展现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风貌,拟在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前夕开展国家减灾委标识(LOGO)公开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报送作品设计要求

1.构图主旨鲜明,寓意深刻,易于辨识,便于记忆和推广。要明显区别于防灾减灾相关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的标识标志,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2.设计作品应充分体现减灾委的职责特色。

3.设计作品需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300*300dpi以上,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

4.设计作品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400字以内)。

5.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投稿方式

1.纸质版:请投稿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设计作品的纸质版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院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收件人:佟婧,联系电话:010-52811312、13911439756。

2.电子版:请投稿人在寄送纸质版之前向以下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jianzaiwei@126.com;文件名为“作者单位+姓名+LOGO设计方案”,邮件主题填写为“国家减灾委员会LOGO征集(作者单位+姓名)”。

3.请投稿人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四、评选方式

1.活动主办方(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对征集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减灾网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公布。在征集作品中确定5件入围,择优确定1件予以使用。

2.对入围作品发放加盖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公章的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及邮寄发送凭证,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2.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3.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https://mp.weixin.qq.com/s/CL8KOeCAt_-GKiS6NYJ4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