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淮河地区丰富的文旅资源、悠久的人文历史、独特的人物风情,推进“诗•情•画•忆”淮河寻梦大赛系列活动,促进淮河生态经济带文化和旅游互动交流,特开展寻找“淮河之诗”朗诵比赛,现向社会征集“淮河之诗”朗诵短视频作品。
一、活动主题
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蚌埠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作品内容
1、参赛选手需要自选淮河流域(古现代诗词等创作地或其内容体现地)的古诗词、或现代诗词(含自创诗词)、或名言警句、或其他古现代文学作品经典片段,自拟作品名称,自选场景(场景要求在文化场所、景区景点、风景名胜、或其他有特色的地方),脱稿式完成朗诵,在后半部分植入对古现代诗词等作品内容的创作地、创作背景、文化故事的简要解读,制作成短视频。
2、作品拍摄地须为淮河流域地区。
3、可使用后期制作软件进行色调、明暗等微调,不得过度进行后期处理;选手投稿作品不打logo等信息水印,不出现选手名称及创作人员名称等身份性信息。
4、短视频可以配字幕、配背景音乐。
5、视频作品应适合抖音视频平台播放,视频质量好、清晰、无杂音,视频质量不低于1080pHD、60fps,视频时长不短于60秒。
四、活动征集时间
活动时间:2021年5月11日-7月30日
征集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20日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含税),颁发证书。
二等奖8名,奖金4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16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六、评分规则
大赛评分工作以网络评分+专家评分方式开展,专家评分从作品内容的意识形态、艺术性、创新性、准确性和拍摄制作的技术性等方面进行评判,满分70分。网络评分是作品上传到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抖音视频平台,根据网友对作品的点赞评论量进行评判,满分30分;每个点赞计1点,每个评论计1.5点,合计每个作品的点数,按作品点数排名,排名第一名的作品折合成网络评分30分,其他作品得分以第一名点数为基数按比例得分。作品按照网络评分(30%)+专家评分(70%)综合成绩排名评选出获奖作品,并颁发证书、奖金。
七、投稿须知
1、作品征集。“淮河之诗”作品完成后在6月1日-6月20日把作品和报名表发送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淮河之诗+作者+作品名称,作品视频文件名:作者+作品名称,报名表文件名:作者+淮河之诗作品报名表)。
2、网络评审。网络评审采用即投即审即发的模式,“淮河之诗”作品经过评委会审核,2日内在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抖音视频平台(“蚌埠文旅”,抖音号:BBWLJ2021)上线,接受游客和网民的投票,指标计算截止到7月12日9:00;未通过审核的,将不予以上线。参赛选手可关注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抖音视频平台;投稿作品在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官方抖音视频平台上线后,参赛选手才可将其作品在其微信、抖音、微博等平台上线传播。
3、专家评选、公布、颁奖。7月16日-25日,“淮河之诗”作品评委会根据作品要求和规则完成评选,7月26日-30日在八市文旅部门官方微信、抖音等平台公布,颁发电子证书。
八、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不限国籍、户籍,不限年龄、职业。参赛选手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人员、朗诵人员、导游、讲解员、学生、学校、文旅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各参赛选手须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参赛选手投稿后即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公告。
2、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无抄袭、复制、侵权行为,未经网络发表;参赛选手应保证其为所投稿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赛选手还应保证其所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对于获奖的作品,组织单位拥有使用和传播的权利,具体是指以宣传、修改、复制、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自行决定是否署名及署名名称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组织单位不再支付报酬。
4.禁止任何刷票行为。系统监测出的任何机器人、系统自动刷票均归零。
5、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用、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6、本征集公告解释权属于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单位: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52-3117776
联系邮箱:shiqinghuayi_hh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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