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益广告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1-05-15      截稿时间:2021-06-30      阅读量:9581次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苍南县公益广告宣传品质和水平,促进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苍南县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苍南县文明办、苍南县文明中心。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1年5—6月,6月30日截止;

专家评审、公布结果:2021年7月;

优秀作品公益宣传:2021年9月。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品,个人或单位或社会团队均可报名参加。

四、征集类别

平面类、广播类、影视新媒体类。

五、征集内容

(一)中国梦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主题

围绕实践“中国梦”、“做一个文明有礼的苍南人”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而策划的公益广告。

(二)“讲文明树新风”宣传主题

1.理想信念。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让理想信念的明灯永远在人民心中闪亮。

2.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3.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

4.良好家风。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家国情怀,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

5.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文明骑车、文明行走、文明乘车,不闯红灯不越线,倡导交通文明,礼让斑马线。

6.文明旅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引导人们展示文明中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7.文明礼仪。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在行路驾车、网上交流以及公共场合中做到友好礼让、和谐相处。

8.诚实守信。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传统美德。引导公民忠于事物的本来面貌,不说谎,不作假,不欺瞒;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诚履行自己的义务,体现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

9.移风易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倡导节俭节约,厚养薄葬,树立文明乡风。

10.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文明城市创建口号

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为主题的具有苍南特色的创建口号。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

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作品。

(五)最美苍南人奖牌

以大爱无声苍南人精神为主题的最美苍南人颁奖奖牌。

六、征集方式

(一)征集标准及要求

1.平面类作品:制作成JPG格式。以组图形式参赛,每组不少于3张,并附简洁的图片说明。

2.广播类作品:制作成MP3或WAV格式音频文件,时长不超过45秒,广告词文稿制作成WORD 格式。

3.影视新媒体类作品:制作成MOV或MP4,像素不低于720×576PIX ,时长最长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新媒体体裁不限,推荐使用H5格式创作。

(二)作品报送

每件作品需详细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cnwmcj@163.com,联系电话:68881530。

(三)评选方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办方对征集的优秀作品将按照作品初选、专家评选、专家复审、评委会审定等方式进行评选。

(四)奖项设置

最后评选出平面类、影视新媒体类、广播类三个大类作品,奖项作如下设置:

1.平面类: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2.影视新媒体类: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3.广播类: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最终奖项数量根据投稿量确定或调整。

七、版权说明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地方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创作人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4.对于获奖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5.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6.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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