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晋中市纪委监委、晋中市委宣传部、平遥县委县政府定于2021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平遥电影宫,举办第三届“清风正气”原创微电影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立意新颖、寓意深刻、教育性强,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2.作品要以小见大,润物无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真善美。一是党史题材。讲述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改革的故事、发展的故事等,着力传承和弘扬党史中蕴含的一系列伟大精神。二是反腐题材。讲述古今廉洁故事、反腐故事、纪检监察故事等,大力传承和弘扬廉洁文化。三是树新风题材。讲述敬业故事、诚信故事、家风故事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参赛作品须为数字视频作品,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制成MOV(H264)格式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300兆,此格式用于上传网络视频,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以上。
5.影片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15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制作精良,对白语言不限,设置中文字幕。
6.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并提供《授权确认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7.参赛者须提供纸质呈报表,参赛作品以U盘、DVD数据光盘方式报送,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2份。
8.参赛作品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纪委监委
9.联 系 人:杨思敏
联系电话:0354-5624930 18603422544
电子邮箱:pyqfzqwdyz@163.com
征集作品报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二、奖项设置
从参展作品中初评出入围作品40部,在入围作品中评选优秀作品奖10部,优秀作品提名奖10部。同时,在20部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最佳导演奖”1部、“最佳编剧奖”1部、“最佳表演奖”1部。获奖作品均颁发奖品和证书。另外,根据选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5个。
三、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平遥电影宫实地展出,并在省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进行展映。同时,优先推荐参加中央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展示活动。
四、参展须知
1.参展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2.组委会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并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3.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4.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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