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对象
为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展现金华公安队伍风采,构建单位形象文化,金华市公安局开展LOGO设计征集活动,欢迎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金华市公安局的个人和组织,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征集活动日期: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30日。
应征作品要求
LOGO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金华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警营文化建设等公安宣传工作及其他公安工作。
LOGO标识要求
1.具有金华地域特色。
2.体现公安工作内涵。
3.体现金华公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勇于拼搏、敢于担当的精神理念(体现其中一方面或全部均可)。
4.应征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寓意深刻,造型大气、简洁,美观,作品风格、形式不限,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作品应具有很高的视觉识别度和冲击力,便于制作推广,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作品递交
1.电子版一式两份,一份可编辑图层文件格式(psd、ai等),另一份图片格式(jpg)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371889387@qq.com。
2.邮件标题:LOGO征集-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3.邮件内容:作者真实姓名(或者设计单位名称)、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以及创意构思的简要文字说明(约200字)。
评选及奖励
1.从征集的作品中初选15幅作品入围,决出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5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入围奖9名(各奖励一份金华公安周边纪念品)。
2.评选结果将会在金华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布。
特别声明
1.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投稿者请自留底稿。
2.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3.应征设计作品必须原创,并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金华市公安局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4.最终决定录用的标志,金华市公安局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金华市公安局所有。
5.作品一经采用,其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6.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金华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sfMjfvxqiR-jmDSQ_Bqz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