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1-06-09      截稿时间:2021-08-31      阅读量:10247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当代书法、绘画艺术魅力,促进海峡两岸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书写和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提升海峡两岸书画艺术交流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基地,决定在第十四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举办第八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政协报社、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政协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台湾两岸和平文化艺术联盟总会。

协办单位:福建省收藏家协会、厦门市美术家协会、厦门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政协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文体促进会、金门县书法学会。

执行单位:厦门文广会展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本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展评委、著名书画家组成(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恕不公布评委名单)。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共筑“中国梦”为主旋律。诗词、楹联、古今名人名句均可。

2、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和篆书作品须另附释文,规格为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风格不限。手卷、册页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册页外请勿装裱,欢迎投寄多字数作品。

3、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国画作品规格为4至6尺整张宣纸以内,横竖均可,无须装裱。

4、本次展览不征集硬笔书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不收取作品评审费。

6、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艺术简历一份(用A4纸打印)。

7、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常用电话号码及参赛作品尺寸。

8、为保证参赛作品顺利寄达,请用挂号或快递寄出,并请注明第八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字样。

五、作品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专业书画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2、本次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获奖优秀作品),评出书法、绘画获奖作品各15件。其中书法、绘画一等奖各2名,书法奖金每人10000元,绘画奖金每人15000元;书法、绘画二等奖各3名,书法奖金每人5000元,绘画奖金每人8000元;书法、绘画三等奖各10名,书法奖金每人2000元,绘画奖金每人3000元。以上所述奖金均为税后、人民币。

3、福建省籍非省书协、省美协会员作者的作品被评为获奖作品的,可作为福建省美协、省书协的入会条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入展与获奖者均获赠《第八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1册。

六、征稿时间

自见报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七、展览及出版事项

1、作品展览时间: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将于2021年12月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导、两岸著名书画家代表、本届活动部分获奖者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开幕式。

2、所有获奖作品与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八届“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3、所有参赛作品(含获奖和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拥有出版和处置的权力。因人手有限,所有投稿作品不退件。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之规定。

八、来稿请寄: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号之三1楼 邮编:361100

联系电话:0592-5921202

第八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组委会
2021年5月25日

作品详见(复制以下链接进浏览器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WN5fddIwWU18UMy3zAl-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