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播和推广健康医疗大数据理念,提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以下简称“北方中心”)品牌影响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经研究,确定面向全国开展标识(LOGO)、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标识(LOGO);
2.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宣传标语;
3.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卡通人物形象。
二、征集对象
本次标识(LOGO)、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原创作品。单位或个人请选择自身擅长的领域,分类投稿,可以在标识(LOGO)、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三者中选择一至两项,也可以三项全部投稿。
三、征集时间
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16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院、北方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五、作品创作要求
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的相关情况,用心领会健康医疗大数据蕴含的潜力和价值,详情请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nhc.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jkyldsjglzx)。在标识(LOGO)、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设计中,应充分体现健康医疗大数据理念,作品具有识别性、独特性,符合大众审美。
01.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标识(LOGO)
1.作品提交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2.作品包括标识图标及标准字体,以及含标识图标与标准字体的组合方案,并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和含义。
3.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4.作品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可在雕塑、旗帜、名片、纸杯、席卡、PPT模板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在标识设计基础上,易进行VI延展。
02.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宣传标语
1.宣传标语宜在14字以内,每人投稿不超过3条。
2.宣传标语以电子稿(PDF)形式提交。
3.富有感染力和想象力,文字简洁、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充分体现健康医疗大数据理念。
4.宣传标语应附创意说明,说明其所包含的寓意。
03.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卡通人物形象
1.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绘稿均可(手绘稿请高清扫描后上传)。参赛者可根据设计需要提交参赛作品的多视角设计图稿及衍生应用效果。
2.以JPG格式提交,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卡通人物形象需配有名称,要求朗朗上口,易于记忆,无歧义,便于传播。
4.卡通人物形象要积极向上,样式新颖,图案富含象征意义,充分体现健康医疗大数据理念。
5.请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和内涵故事。
6.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运用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及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六、参与方式
1.关注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jkyldsjglzx),了解活动详情并下载填写《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详见附件)。
2.请将参赛报名表、参赛作品及其创作理念和艺术内涵说明(盖章或签字版PDF格式扫描件及Word版)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1年7月16日17:00点前发送至邮箱:nahd@shandong.cn。
3.邮件主题格式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征集+参赛者姓名或团队名称+投稿类别(标识、宣传标语或卡通人物形象)”。
七、评审方式
本次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标识(LOGO)、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评选由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组成。
1.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提请社会大众网络投票的应征作品,每类作品各10个。
2.面向社会大众发起网络投票。
3.按照专家投票权重占70%,网络投票权重占30%,二者加权计算作为评审得分。
4.根据评审得分,拟定获奖作品等级,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八、奖励办法
1.一等奖3名(为确定采用的作品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各1名),其中标识和卡通人物形象各奖励3000元人民币,宣传标语奖励15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6名(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各2名),其中标识和卡通人物形象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宣传标语各奖励500元人民币,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9名(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各3名),其中标识和卡通人物形象各奖励500元人民币,宣传标语各赠送纪念品一份,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奖12名(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各4名),各赠送纪念品一份,颁发荣誉证书。
九、应征须知
1.应征作品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悖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夹杂商业宣传推广内容。
2.应征作品要求原创、合法,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如应征的作品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协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应征者允许根据评审和宣介需要,对应征作品的格式进行调整,在报纸、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平台展示推广。
4.最终获得采用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所有,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者奖金皆为税后金额,由主办方代缴税费。
6.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对该活动进行解释。
十、联系方式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王 佳 0531-82768268
岳增勇:0531-82768211
附件: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标识、宣传标语和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报名表
山东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6-hDoMS5gotzr5lK1zwL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