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征集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啦!

发布时间:2021-07-07      截稿时间:2021-08-01      阅读量:3972次     

为进一步促进新宾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发挥农特产品、文创产品资源优势,加大产品品牌化建设力度,提升新宾产品品牌形象,扩大新宾满族文化的知名度,深入挖掘、提炼新宾特色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独特价值,推进新宾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打造新宾区域公共品牌特有的品牌文化,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新宾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及LOGO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征集内容:

     新宾区域公共品牌(包含品牌名称及品牌LOGO)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1)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品牌名称和LOGO完全原创且未进行商标注册,无剽窃行为,可成功注册商标方视为有效作品,无法注册则视为无效。

(2)具有地域元素,体现新宾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文化内涵。

(3)突出新宾地方特色产品和新宾当地文化色彩。

(4)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种植、养殖特色农产品包装宣传、网站、文件、平面广告、视频广告、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5)品牌名称字数控制在6个字以内。

(6)品牌LOGO标识有较好的创意理念、造型美观、精炼简洁,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反应当地产品特色,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7)作品需同时包含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和LOGO标识,缺一不可,如缺少其中一项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8)作品须提供创意说明(表达阐述300字以内),若作品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9)作品中不能含有“新宾”“野味”等谐音字样。

三、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创意征集—初评入围(专家初评)—终评选定(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审批—获奖公布”的流程方式进行评选。

1.创意征集:由新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公众号发文推广征集。

2.初评入围(专家初评):由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选取出10个入围作品(不足10个按实际数量为准)进入终评。

3.终评选定(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入围作品于微信公众号“新宾电商圈”公示,并进行为期5日的网络投票,由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审出预选公共品牌。

4.审批:评审出预选公共品牌报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为新宾区域公共品牌。

5.获奖公布:将获奖结果在微信公众号“新宾电商圈”及其他新宾相关媒体平台公布。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获奖作品确定为最终新宾区域公共品牌,提交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后,一周内向获奖者发放奖金奖励。

     其余获奖作品于评选结果公布一周内向获奖者发放奖金奖励,可作为新宾网红产品品牌使用。

     评选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所有获奖者将作品设计原稿以AI、CDR、PSD等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951259566@qq.com)。

五、投稿方式

投稿电子邮箱:951259566@qq.com

投稿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

1.本次征集唯一指定投稿电子邮箱:951259566@qq.com;

联系人:向俊,联系电话:13593622607。

2.邮件主题请注明“新宾区域公共品牌投稿”字样。

3.作品须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投稿内容包括作品图稿和设计说明。作品图稿以JPG格式,不低于1024×900像素,大小在2M以上;设计说明需详述品牌名称及logo的构思及象征意义,以word文档提交。同时请应征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文件),以便入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4.应征者应在邮箱内容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或团队信息,以word文档形式同作品一并打包提交。

六、征集说明

1.本次活动支持一人多稿,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投稿人为准(依投邮件发送时间为先后次序)。

2.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截止日后递交的作品,一律无效。

3.主办方对活动投稿人参加投稿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后果。

5.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发布权、注册权等。所有获奖作品,包括一等奖获奖作品及其他被征用网红品牌获奖作品,自发布奖励后,一切知识产权即归活动主办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活动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行为。投稿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投稿人、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6.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获奖者在领取奖金及荣誉证书同时,须以主办方签订相关承诺书,以书面形式对上述事项再次作出书面声明。

7.主办方保留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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