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1-07-12      截稿时间:2021-08-15      阅读量:9215次     

为深入推进“文旅名县”发展战略,全力打造诏安县文化旅游品牌新形象,全面宣传和展示全域旅游发展新面貌,尽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诏安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公开征集文旅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 )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诏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征集内容

1、诏安县宣传口号

2、诏安县形象标识(Logo )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机构与个人

四、征集时间

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

征集要求

诏安县宣传口号

充分体现诏安县“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中国天然氧吧”、“中国青梅之乡”、“中国海峡硒都”、“世界长寿乡”等品牌特色、旅游资源、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符合诏安形象及个性特征。

语言内涵丰富,文字简短,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能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字数4-8字,例如“清新福建”、“花样漳州”,便于记忆、传播。

附简要设计说明。

诏安县形象标识(logo)

主题突出、构图简洁、创意新颖,能充分体现诏安县“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中国天然氧吧”、“中国青梅之乡”、“中国海峡硒都”、“世界长寿乡”等品牌特色、旅游资源、产业优势、文化精髓、人文风貌,符合诏安形象及个性特征。

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附简要设计说明。

应征作品标准

形象宣传语以A4幅面的word文档保存提交,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210mmx 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

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投稿内容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旅游口号及标识征集入选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不再另付稿酬。

入选作品可依评选及颁奖条件获得奖金,获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负。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所有征集的设计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应征者请自行保留底稿。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每项征集内容投稿件数原则上不超过3件,同一作者投稿诏安县宣传口号超过一条,应至少含有一件4个字的作品。

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征集方式

投稿人填写“诏安县宣传口号征集表”(附件一)或“诏安县形象标识(Logo )征集表”(附件二),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主题请注明 “诏安县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 ) 征集”,投稿邮箱:zaxlyfwzx@163.com 咨询电话:0596-3320355联系人:商亦玲

作品评选及颁奖

作品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初选作品:成立由县领导、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组,从投稿作品中各推选出20条初选作品。

2、网络投票:在相关网站建立网络投票专页,对两项作品中各20条初选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按网络投票得票顺序各确定5件作品。

3、作品评奖:按网络投票得票顺序整理后的初选作品各5件,交评选专家小组评选,由评委进行投票,按得票第一名确定最终得奖作品;

4、评选结果在网上公示,无争议的获奖作品、奖项及作者向社会公布。

5、奖项设置:

①宣传口号征集:网络投票得票前5名的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专家小组评选第一名,再奖励人民币4000元;

②形象标识(Logo ) 征集:网络投票得票前5名的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专家小组评选第一名的作品,再奖励人民币4000元。

征集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cuRwIHzzNu5FQEKdBf5t5w,提取密码:kk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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