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罗塘乡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现好罗塘形象,传递好罗塘声音,现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用于罗塘乡的对外展示、宣传和交流等。相关要求如下:
主办单位
罗塘乡人民政府
活动时间
1.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2.评选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5日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投稿方式
1.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仅接受电子邮件提交作品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罗塘乡形象标识(LOGO)设计和宣传口号方案+设计公司/设计者名字”,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979007802@qq.com。
2.提交作品时邮件正文应注明下列信息:设计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以个人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相关资质、联系人)。
3.形象标识(LOGO)设计采用彩色标准图稿,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提交JPG格式效果图,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图片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并附上8-10字的宣传口号及180字左右的创意文案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评审和奖励
1.征集报名阶段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公示等程序,确定获奖作品。
2.设立优秀奖1个,奖金5000元;入围奖4个,奖金500元/个。
3.评选结果将在“罗塘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届时主办方也将电话联系获奖者。
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作品应符合罗塘乡“瓦埠明珠、蝶恋之乡、甜美小镇”的形象气质特征,能够充分展现罗塘乡近年来呈现的良好发展局面及成果。
2.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富有时代气息和艺术感染力,贴近和谐、大美、宜居、富裕、幸福“五个罗塘”的发展方向,具备较好的政府形象传播价值。
3.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放大缩小,便于制作,适合各种场合使用,视觉传播效果理想。
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入围作品即视为主办方委托参赛者创作作品,主办方对入围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权等与此次征集活动目的相关范围内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再创作使用、注册商标、宣传推广、网站展示等情形,不再另行告知作者。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参赛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4.参赛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5.在评选结果公布前,参赛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作品如有雷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7.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8.主办方拥有罗塘乡形象标识(LOGO)设计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最终决定权和最终解释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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