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2022年7月30日
征稿门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等
投稿方式:初评邮寄照片
为,发现、培养我区青年美术人才,自治区文联、自治区美协举办“自治区十三次党代会--2022宁夏青年美术作品展”。本次展览旨在展示我区青年美术创作最新成果,培养和扶持青年美术家,推出更多高素质美术人才。号召青年美术工作者及爱好者,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灵感、捕捉创新主题,反映时代巨变,描绘我们这个时代的伟大精神,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努力实践永攀艺术高峰。鼓励聚焦宁夏“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等重大部署,为描绘美丽新宁夏的绚丽图画努力拚搏。现将有关展览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大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展出日期
2022年9月
四、展出地点
待定
五、展览奖项
本次展览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六、作者待遇
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入选作品作者具备加入宁夏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七、参展要求
1、凡年龄在4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份证户籍是宁夏、或长期在宁夏工作、学习的作者(能够证明)均可投稿参加;
2、展览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等。
3、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两件作品,参加初评照片(不小于10寸)。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能证明在宁工作或学习的证件复印件。初评结果在宁夏美协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初评入围者送原作参加复评。
八、送件要求
1、参加复评的作品装框后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4米;雕塑作品长、宽、高均不得超过1.5米,需硬质材料,易燃、易碎作品拒收,综合材料绘画、雕塑作品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
2、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画种。
3、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取消其参展资格。
九、收作品照片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30日,照片收件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2707室宁夏美术家协会,原作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收件人:张继春 邮编450014 电话:0951-5166157
十、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加展览作品由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