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

发布时间:2022-04-25      截稿时间:2022-05-23      阅读量:9057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四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提升四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力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

二、设计要求

(一)构思主旨鲜明,能直观反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具有四川的文化元素,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的理念,具有明确象征意义。

(二)构图形象新颖,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整体视觉效果大气、简约、醒目,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三)标识(LOGO)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四川各级未成年人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在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环境应用和传播。

(四)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五)标识(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三、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23日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人报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样式的同时,需附带展现所设计的LOGO应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门头效果(含配色)。

(二)投稿人于2022年5月23日前(以寄出时间)将作品的纸质版寄送四川省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民政厅,收件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28-84423027。在寄送纸质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cwbgzldxzbgs@163.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设计方案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征集”。

(三)请投稿人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均注明设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评选方式

由民政厅组建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美观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开展集中评审。入围的标识(LOGO)设计方案将通过四川省民政厅官网等媒介进行公布。在征集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

六、奖项设置

最终选取录用的作品奖励10000元,其余入围作品每件5000元。

备注:此次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二)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单位(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三)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来源: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