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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文创作品有奖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阅读量:2722次     

为深挖我县文化旅游资源,围绕“秘境卓尼”“九色甘南香巴拉·五彩卓尼大峪沟”旅游文化形象定位,开发新的文创产品,打造卓尼县文化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卓尼特色旅游品牌,从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和文旅产业的不断发展,特举办卓尼县文创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创新文旅资源赋能产业发展”
  二、活动时间
  (一)参赛作品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0日——2023年5月30日
  (二)参赛作品评定时间(海选、复选、终评、网评)
  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23日
  (三)大赛结果公布及颁奖时间
  2023年7月25日
  三、活动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卓尼县委卓尼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参赛要求
  (一)文创作品征集范围
  卓尼县从事爱好洮砚雕刻、藏香制作、手工艺制作、文化挖掘等的文化旅游产品创作公司或个人。
  (二)文创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属性:具有我县文化特色、较深文化内涵的文化创意产品、旅游产品;
  2.作品种类:装饰品、把玩件、艺术品、吉祥物等;
  3.设计构思:开拓创新的创意性、原型再现的纪念性、融入生活的实用性、寄托情感的文艺性,且易于转化生产。
  4.征集的作品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制作销售的作品。
  5.参赛作品若是几件为一个系列,则视为1件作品,一个参赛者参赛作品数量限制在3件以内;作品实物需制作精良,且每件作品的市场零售价格在500元以内。
  (三)投稿要求
  1.本次参赛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每件作品需附上创作说明,从效果图(3-5张彩色照片)、使用材料、配色方案、工艺、尺寸比例、加工方式、市场定位等方面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必须提供作者个人信息(如:所属企业、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未提供完整个人信息所造成的各类损失,其责任将由个人自行承担。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产权产品需提供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2.在评选前2天必须提交作品样品,交至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员处,如若不能按时提交作品实物样品的,均按照弃权处理。
  (四)参赛版权与相关法律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2.参选作者对获奖作品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所有权及控制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加工、销售、推广宣传等时不再另行付费。
  3.获奖人应配合(授权)办理相关所有权及控制权登记手续,并签署入选作品所有权及控制权转让合同(转让费不再另行支付)。
  4.活动参赛作品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其它专有权利。
  5.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若获奖作品违规,则追回已颁发奖金等费用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作者、组织或企业须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五、奖项设立
  1.金奖作品1件,颁发奖杯及奖金3万元/件;
  2.银奖作品1件,颁发奖杯及奖金2万元/件;
  3.铜奖作品1件,颁发奖杯及奖金1万元/件;
  4.入围奖作品4件,颁发奖杯及奖金各0.5万元/件。
  ①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个人/获奖机构承担;
  ②作品奖金在评为获奖作品后一次性奖励(特别说明:获奖作品均需要参加作品首发发布会展示,并签署相关所有权转让合同后一次性给付奖金);
  ③多人合作作品视为一件作品,奖金发给第一名人;
  ④金奖作品得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银奖作品得分必须在80分及以上、铜奖作品得分必须在70分及以上、入围奖作品得分必须在60分及以上;
  ⑤为保证征集的文创产品质量,所设各等次奖项如若达不到奖项得分分值范围均可空缺,如若达到奖项得分分值范围,则按照得分从高到底进行奖项的评选。
  六、投稿地址
  报送地址:卓尼县统办大楼四楼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601978106@qq.com
  联系人:赵岩燕
  联系电话:0941-5923132
  移动电话:13893967605
  卓尼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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