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4号),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决定举办2019年“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二、大赛宗旨
(一)搭建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对接交流平台。
(二)推动福建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
(三)激发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协同创新意识。
(四)集聚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泉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四)协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五)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台湾产业与设计协会、台湾感性学会、香港设计中心、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IDSA)、德国手工业协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美国普渡大学、美国都市大学、美国休斯顿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建筑学院、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葡萄牙ESAD艺术与设计学院、土耳其恰纳卡莱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日本东京理科大学、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漳州市工业设计协会等
四、大赛组别
大赛围绕福建省制造业重点产业布局,设置以下5个组别:
(一)高端装备组:侧重智能制造与前沿科技的设计,包括交通工具、生产设备、工作装备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二)智慧生活组:侧重信息交互与人文关怀的设计,包括电子信息、日用消费、居家生活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三)服装组:侧重美学品质与时尚趋势的设计,包括生活、工作、运动等领域的服装产品和服务;
(四)鞋类组:侧重运动科学与生活方式的设计,包括运动、休闲、健康等领域的鞋类产品和服务;
(五)综合组:侧重创新创意与商业价值的设计,包括除上述4个组别领域的产品和服务。
五、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如以团队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5人)。
六、奖项设置及政策配套
(一)大赛主要奖项
1.大赛按组别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入围奖。每个组别设置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优秀奖10项、入围奖若干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
2.各个级别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优秀奖、入围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特别奖奖金3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0万元,落地奖金1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7万元,落地奖金3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其中,大赛奖金3万元,落地奖金2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万元,落地奖金1万元)、优秀奖奖金0.5万元、入围奖奖金0.2万元,获得大赛特别奖的选手不重复享受单组别金奖奖金。大赛奖金在颁奖仪式结束后直接兑现,落地奖金在获奖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两年内在福建就业、创业的,视为作品落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3.高端装备组、智慧生活组、服装组、鞋类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3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
(二)大赛附加奖项
1.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
2.设立优秀组织奖5项,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2万元奖金。
3.评选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三)大赛配套政策
1.优秀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组委会按3000元/件(套)给予制作费用补贴。
2.“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泉州市辖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的,可享受泉州市或所在县(市、区)人才、住房和创业扶持等相关政策。
注:上述所涉及奖金/补贴金额均指税前金额。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具有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创意类作品应以实物或图形、文档、模型体现创意设计,可以是面向未来生产方式的概念性创意,也可以是对传统产品革命性的替代解决方案;产品类作品应以有形、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参赛,在产品的外观、结构、材料、功能、色彩或其结合上体现创意设计点,并具有实用性。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如发生纠纷,由此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参赛者承担,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3.组委会将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申报材料
1. 参赛作品于2019年8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hxbfjjj@163.com。
参赛者可以提交多件作品,但每件作品只能投一个组别,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2.参赛作品需提交1~5页的A3尺寸版面(高420mm×宽297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其中,服装组和鞋类组为横式版面,其它组别为竖式版面,鼓励服装组以同一主题系列创作作为参赛作品提交),其中,第一页为主版面(应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构思、效果图、设计说明),其他页面可从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角度详细阐述;页面中所有文字为中文或英文,内文字号采用12pt,文字清晰可读,并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所有入围终评参赛者须寄送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作品实物或模型参加终评,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终评资格。优秀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不予退回;入围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原则上由参赛者自行带回,超过一个月未带回的,组委会有权对实物或模型进行处理。
八、成果管理
(一)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组织参赛者与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组委会编制优秀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九、赛程安排
(一)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5日。
(二)作品初评。8月中下旬,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对5个组别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入围复评作品。
(三)作品复评。8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对5个组别入围作品进行复评,确定推荐入围终评作品,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三)作品布展。9月中旬,组委会通知入围终评参赛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实物或模型,并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对不予配合提供实物或模型的,取消入围终评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四)作品终评。10月中下旬,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进行现场评审,并结合参赛者答辩情况,分别评选5个组别的金、银、铜奖、优秀奖获奖作品,最终从5个组别参赛作品的金奖作品中推荐产生大赛特别奖。同时,组委会评奖工作委员会对组团单位组织提交的参赛作品数量、入围量进行计分排序,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五)颁奖及相关活动。10月中下旬,组委会举办2019年“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颁奖仪式,并邀请获奖参赛者和各界人士出席;同期,组委会将选择有意向的终评入围参赛者进行设计路演,邀请福建省内制造企业、众筹平台、创投机构相关负责人参与。
十、联系方式
2019年“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联系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大赛相关问题咨询及进微信群请加微信zhengjimt,qq交流群75485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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