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迎盛会共建文明城”——天津市“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09-05      截稿时间:2022-09-15      阅读量:5531次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文明办等单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同心迎盛会共建文明城”为主题的“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欢迎静海区域内广告公司、文创企业,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公益传播的个人积极参与。
  指导思想
  扎实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文明风尚,展现津沽魅力,助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
  大赛名称
  “文明行为条例”宣传公益广告大赛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城市管理委
  承办单位: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文明网、天津市福莱特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征集对象及报送方式
  我市高等院校,广告公司、文创企业,热爱公益事业、热心公益传播的个人。其中静海区域内广告公司、文创企业、市民群众参赛作品由静海区文明办组织集中报送,请于9月14日前,将作品电子版按要求发送指定邮箱:3045058115@qq.com,联系电话:63012095。邮件标题统一为:作品名称+单位名称(个人作品可不写单位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税前);二等奖10名,奖金1000元(税前);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税前);优秀奖30名,最具人气奖30名,奖金均为300元。以上奖项均发证书。
  征稿选题
  (一)宣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域创建文明城市。践行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倡导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犬、生活垃圾分类、拒绝跨境赌博等社会文明新风。
  (二)宣传健康知识、全民健身、控制吸烟、心理健康促进等,增强市民健康素质。
  (三)宣传信用条例,倡导诚信为本的价值观念,弘扬诚信文化。
  (四)宣传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作品应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注重思想道德内涵,突出天津文化特色,用创意感染人、教育人,用作品传递正能量,温暖人心。
  作品要求
  (一)此次公益广告仅征集平面类,包括海报设计、绘画漫画、摄影作品设计等。网上提交文件要求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压缩率不小于9,分辨率300dpi,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单幅作品不超过10MB。需简要注明作品名称、设计理念或创意来源及参赛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紧扣选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参赛作品上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任何信息。
  (三)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未公开发表、未入围其他赛事并获奖,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回奖励的权利。团队报送作品应指定一名成员,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如参赛者是在校学生,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每件作品可配1名指导教师。
  赛程安排
  大赛自2022年8月8日启动,至10月上旬结束。
  作品征集:2022年8月8日—2022年9月15日。
  网络投票(初评):2022年8月15日—2022年9月20日。所有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在天津文明网、“文明天津”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和网络投票。
  评审组评审(终评):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6日。大赛成立5人评审组,特邀天津美术学院郭振山副院长作为评审组组长,邀请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任评委。
  结果公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3日。获奖结果将在天津文明网、“文明天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获奖作品展示:2022年10月上旬。通过我市各类新媒体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
  大赛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初评原则上由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按作品得票高低依次排序,前150个作品进入终评阶段,前30名直接荣获最具人气奖。终评由评审组从入选作品中将优秀作品选拔出来,最终确定各奖项名单。
  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或承办方认可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获奖作品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列入我市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类媒体和社会媒介无偿使用;主办单位将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三)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四)大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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