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博览会吉祥物形象设计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19-05-31      截稿时间:2019-10-30      阅读量:5289次     

2019金瓯奖文创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今日正式启动,面向全球设计机构、行内专业人士、设计师及院校师生公开征集温州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博览会(简称“温州文博会”)吉祥物形象设计作品,诚邀设计界创意人士出谋划策,秀出 “新创意”,绘出具有温州本土文化特色的吉祥物及其衍生文创设计作品。


一、大赛评审机制


    大赛采用初评和终评两轮专家评审的方式。初评环节实行公众自行报名、专家评审方式,初评产生的入围作品经组委会审核后进入终评环节。终评委员会从入围终评的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


金奖:1名,授予奖金人民币20000元和荣誉证书。


银奖:2名,授予奖金人民币5000元和荣誉证书。


铜奖:5名,授予奖金人民币2000元和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奖:30名,授予荣誉证书。


(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三、参赛作品要求


    吉祥物形象简洁鲜明,色彩明快,形式新颖,须自拟名字(中文、英文皆可),便于记忆和识别,整体效果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易于传播。


    每个吉祥物形象作品附带设计3种以上文创衍生品设计,衍生品需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风格、形式、工艺材料不限。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原创设计,无抄袭仿冒或已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参赛作品不能违反生活禁忌、不能有种族歧视或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


全球设计机构、行内专业人士、设计师及设计院校师生均可参赛。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以电子文件提交的时间和纸质文件寄出的邮戳为准)


五、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即组委会网站http://www.wzsee.cn/),下载参赛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附参赛作品图片一并发送至邮箱。


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图片接收e-mail:w105310206@163.com


六、网上填报说明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为顺利进行网上申报,请参赛者严格按照报名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参赛者须发送作品设计图片,每件作品最多6张,包括作品主图、其他角度图、情境图、三视图和效果图,所有图片精度为300dpi,色彩格式为RGB,图片格式为JPG,尺寸大小为A3竖幅面(420mm x 297mm),以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参赛作品及图片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4、参赛作品以设计稿形式提交,包括设计图、效果图、所用材料、工艺、尺寸比例、设计创意说明等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专利作品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参赛者在初评提交作品和终评提交作品时可额外提供视频链接,并保证在大赛结束之前有效,时间控制在60秒以内。


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图片接收e-mail:w105310206@163.com


5、本次大赛获奖证书将体现设计单位或个人信息,报送方名称不在获奖证书上体现。请参赛者完整、认真填写参赛信息,如获奖,将作为最终获奖证明相关信息。


七、大赛流程


2019年6月1日-2019年9月30日


参赛报名/作品提交


2019年10月30日


大赛初评


2019年12月20日


大赛终评


2020年3月26-30日


2020温州文博会现场获奖作品展示


(注:若日期有变动,将在大赛官网公布,请参评者及时关注官网信息。)


八、法律声明


1、关于参赛作品


①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所有参赛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发现参赛作品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组织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在相关媒体网站上撤除相关信息。若大赛主办方因参赛作品权利瑕疵遭致经济或名誉损失的,主办方有权向该作品的参赛提供者追偿。


②大赛奖项评定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大赛终评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③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④大赛组委会及合作企业、媒体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非商业用途,且不付稿酬。


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活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2、关于获奖作品


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温州文博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制作产品并用于销售。


九、获奖资格取消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的获奖资格及奖励:


1.作品设计存在严重缺陷,产生社会危害性。


2.存在权利瑕疵。


3.不符合参赛规则。例如,作品已生产上市。


4.在未告知大赛组委会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做重大改动并继续使用大赛标识进行商业宣传。


5.不当使用大赛标识,拒绝改正或情节严重的。


6.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大赛声誉行为的。


十、免责声明


1、参赛者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后再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参赛者填报信息有误所导致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2、参赛者需及时登录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如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评审的情况,后果由参赛者自负。若在报名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请致电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877069;1395777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