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三届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邀您参加

发布时间:2023-02-15      截稿时间:2023-02-23      阅读量:4072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江苏方案,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展示江苏地域文化特色,丰富“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内涵,提高文化旅游产业综合效益,挖掘和推出一批优秀旅游文创商品,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将3月上旬举办第三届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快快带上你的创意来参加吧!

具体要求有哪些呢?

先来了解一下吧!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通过举办旅游文创商品大赛弘扬江苏优秀地域文化,推动我省文旅高水平融合,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水韵江苏 现代生活

三、时间安排

2022年3月底前完成参赛商品报送;4月上旬组织初评和现场决赛;4月中旬对外公示。

四、参赛商品范围及要求

(一) 参赛商品范围

利用传统工艺创意设计的、创新制造的、现代生活的、新的日用旅游商品中的精品。

1.利用传统工艺创意设计的、手工制作的现代生活新用品。

2.利用传统工艺概念创意设计的、大批量生产的现代生活新用品。

现代生活新用品指:利用传统工艺或传统工艺概念,创意设计的、现代生活用的服饰(包括:头饰,如发夹、发簪、发绳、发带、发箍、发网、发帽等;镜饰;帽饰;颈饰;肩饰;臂饰;腕饰;胸饰;腰饰,如腰带、腰封等;臀饰;腿饰;脚饰等)、首饰、帽、包、茶具、酒具、餐具、寝具、厨具、卫浴具、露营用品、玩具、文具、小型灯具等。不是非遗产品的传统产品,不是传统的工艺美术品和传统的民间工艺美术品。

(二)参赛商品要求

1.选送的参赛商品须体现“水韵江苏”地域特色,富有文化内涵,旅游商品特质突出,符合参赛要求。

2.选送的参赛商品须拥有自有的文字商标,旅游商品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

3.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市场销售较好,具有较好的品牌性、地域性、创新性、市场性、工艺性、实用性、示范性,深受游客喜爱。

4.服装、烟酒、食品、书画、药品、医疗器械、帐篷等,以及传统工艺制作的传统旅游商品,不在报送范围。

五、评审方法、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审方法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审。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参赛商品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要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及行业资深人士组成,并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现场逐个点评、打分,确定比赛成绩。

公示:大赛组委会根据比赛成绩提出评奖推荐意见,报经厅党组会议审议后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金、银、铜奖获奖名单,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评审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的主题,参赛商品应突出以下七个特点:

1.品牌性:拥有自有文字商标,有一定品牌知名度,质量稳定,市场声誉好。

2.地域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旅游地的文化资源特色、物产资源特点和技术特征。

3. 创新性:商品创意和设计新颖、独特、务实,充分体现新功能、新技艺、新材料、新品种等,时尚性强,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 市场性:价格定位合理,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且市场销售较好,旅游者认知度高。有进一步开发的空间,具有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5. 工艺性:加工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适宜量产,包装系统安全、完整且绿色环保。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6.实用性:有符合现代生活的实用价值。功能、器型、色彩等符合现代生活实用要求,且美观、易使用、易携带。

7.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文化性与实用性的结合。开发与时俱进,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三)奖项设置

金奖2名、银奖 10 名、铜奖 20名,颁发奖牌、证书。

六、配套活动

(一)商品展示

组织参赛获奖旅游文创商品进行专题展览,同步开展媒体宣传及直播带货活动。

(二)推荐参赛

推荐部分获奖旅游文创商品参加 2023 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传统工艺现代生活主题)。

七、参赛作品报送办法和要求

(一)报送数量

各设区市报送数量不得超过 20件/套。南京博物院、南京图书馆、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中国大运河博物馆、省美术馆、省文化馆等厅直单位可单独申报,每家不超过5件/套。

(二)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选送的参赛商品须拥有自有的文字商标,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单位负责。

2.请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统一报送参赛商品报名表。各参赛企业需提交企业网站链接或者购买商品链接。

3.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4.参赛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5公斤。

5.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需要提交带有文字商标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及知识产权声明书(附件3)。

6.报名参赛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等不再退还本人。

7.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的展示活动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大赛结果名单、图片刊登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和指定网站上。

8.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

9.建议将易碎商品采取整体泡沫包装的方式,外加硬质材料包装箱,减少不必要的损坏。

10.在历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已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

附 1:第三届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联系人信息表

附 2:第三届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参赛商品报名表

附 3:第三届江苏旅游文创商品大赛参赛商品知识产权声明书

(三)报送时间与联系方式

云龙区各参赛单位请于2023年2月23日前将大赛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参赛商品报名表(附件2)、知识产权声明书(附件3)及带有文字商标的注册证书扫描件等材料报送至云龙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旅游科。

联系人:闫菲菲

联系电话:0516-80803682

邮箱:2504752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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