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荣锦湾杯”清河县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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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举办2023年“荣锦湾杯”清河县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简介
为加快全县优秀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提升文化创意(以下简称文创)和旅游商品的创新研发水平,推动清河特色产品文创化,推出更多丰富多彩、质优物美、彰显清河特色的文创和旅游商品,满足新消费,引领新需求,不断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荣锦湾杯”清河县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并研究制定了《大赛总体方案》(见附件1)。
大赛主题:创意荟萃清河游礼
大赛时间:2023年3月—6月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4月28日
主办单位:清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赞助单位:清河县颐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征集范围:突出清河县自然风光、生态环境保护、人文历史、民族风俗、地理地标、红色文化、武松文化、挥公文化、产业文化等题材,以展现清河多元、活力、美丽、宜居的城市形象,大赛将围绕传统产业创新产品设计和旅游创新产品设计两大类,征集和筛选具有清河特色的原创主题创意旅游商品。
二、赛事进程
1.作品征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各文创企业、院校及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参赛者发布本次文创大赛作品征集信息,明确作品要求和报名条件。
2.初赛阶段。组织文化和旅游领域专家对参赛的文创和旅游商品进行线上初评,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60件优秀文创和旅游商品入围决赛,在官方渠道公布入围名单。
3.决赛阶段。通知入围决赛的参赛作者将作品实物提前送到指定地点,由大赛执行单位按类别进行布展后,专家对60件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最终评选出30件获奖作品。
4.获奖作品展览。决赛获奖作品将在县图书馆进行为期2-3周的公开展示。
5.颁奖仪式及作品领取。大赛主办方确定颁奖时间后,邀请主办方代表对获奖作者进行颁奖,颁奖适当穿插展演环节,活化文创内容,促进产品推广。颁奖仪式结束后,作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参赛作品。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最具地域特色奖5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最佳创意设计奖5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及获奖证书。
四、参赛范围
大赛主要围绕工艺美术类、文化文物类、民俗艺术类、生活创意类、饮食饮品类、服饰装饰类、智慧科技类、清河特色农产品类、户外及美妆类、动漫动画类等,共10个主题进行项目的征集和筛选工作。
1.工艺美术类:体现清河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工艺美术技艺及独到匠心的产品。如工艺美术品、红色创意产品、民间工艺制品等(避免材质过于贵重),具有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产品等。
2.文化文物类:以各级各类清河独有文物、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文博衍生品。
3.民俗艺术类:指依托清河地方文化、习俗或民间手工艺,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结合地方习俗开发或制作的,具有较强实用性的商品。
4.生活创意类:具有代表清河地方品牌、制造工艺或研发设计能力的,满足生活需要的日用品,以生活、家居、常用品、必需品为主,包括配饰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工艺品、首饰类等、文具类、家纺类、箱包类、丝绸类制品、陶瓷制品,如学生文具、办公文具、通用文具、创意玩具、潮玩等。
5.饮食饮品类:体现清河特有饮食文化,可将传统特色美食转化为精美便携的特色食品、即冲即饮的饮品及茶品、咖啡、特色酒品等。
6.服饰装饰类:具有清河地方特色的人体穿戴服饰及装饰品等。
7.智慧科技类: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设备、小型家用电器、结合虚拟现实与5G等现代科技的相关产品等。
8.地方特色农产品类:具有清河地理标志,包装完整,有商品化特征的清河地方特色农副产品。
9.户外及美妆类:如户外用品,户外穿戴、箱包等旅行用品、个人护理、家庭护理,美颜护肤、化妆用品等。
10.动漫动画类:作品种类包括传统二维动画、电脑动画(FLASH、三维动画)、定格动画(粘土、木偶、剪纸动画等),以及单幅漫画、多格漫画、漫画海报等。
五、参赛资格
1.国内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景区、院校、设计公司、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具有完整独立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参赛报名
参赛者须在清河旅游、清河融媒、清河信息港微信公众号及清河融媒抖音号推送文章内下载附件2-报名表、附件3-参赛承诺书。参赛者填写参赛信息,并将作品图片(概念图或实物照片)、报名表及参赛承诺书统一打包成zip压缩包,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于2023年4月28日前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qhwcds2023@163.com。
参赛者提交报名信息,且经工作人员审核确定后,电话告知能否参赛,确认参赛者请于4月28日之前将作品实物邮寄或送到清河县图书馆3楼306室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武金一
七、参赛须知
1.建议设计作品以平面方式提交照片、设计效果图(模型图片)。最少1幅、最多10幅,建议有一幅为作品综合展示效果图。每幅图片须为A4(420×297mm)规格,300dpi,RGB模式,每张不超过5M,以jpg格式保存。多个作品请分多次打包。
2.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以及历届省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缴纳参赛费用。
3.活动主办方将根据需要适时发布补充公告,请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活动信息动态。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科室电话0319-8173377
作品征集阶段咨询联系人:张倩
作品初赛阶段咨询联系人:杜雯
作品决赛阶段咨询联系人:武金一
大赛报名邮箱:qhwcds2023@163.com
附件
关于举办2023年“荣锦湾杯”清河县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docx
附件1-2023年“荣锦湾杯”清河县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总体方案.docx
附件2-2023年“荣锦湾杯”清河县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F4ERV2Yt0q_J0ohdBHsm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