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      截稿时间:2023-07-20      阅读量:3653次     

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更加生动直观的展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良好态势,根据滁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通知要求,明光市法宣办现面向社会开展作品征集推选活动,在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广告传媒公司及公民个人均可参与。请各参赛者按滁州市通知要求,于2023年7月20日前把原创作品报送至明光市法宣办。联系人:邵先艳;联系电话:8034289;电子邮箱:mgpf@163.com。

关于举办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司法局、教体局、法宣办,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各高校: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更加生动直观的展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良好态势,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法宣办决定继续联合开展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

二、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创作展播活动,推广一批形式多样、富含法治元素的法治文化作品,发现和培养一批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人才和创作团队,不断提升市民法治素养,推动法治文化深入入心。

三、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法宣办。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1.宪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2.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基层依法治理以及其他与法治建设有关的场景。

3.展现本地域法治文化、法治人物、重大法治事件等内容。LOGO设计元素应具有滁州地域文化特色,如醉翁亭、凤阳花鼓、欧梅等,充分体现法治精神与滁州历史文化的融合。

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注重以案释法、阐释法律知识,语言规范、制作精良、宣传效果突出。内容健康向上,通俗易懂、感染力强。

(二)作品形式及规格

1.法治摄影类,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或者组图均可(组图视为 1 幅作品)。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作品需附100字以内的简介。

2.法治漫画类,由作者扫描后上传,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大小在1M以上,作品需附100字以内的简介。

3.法治微视频类,包括动漫和微视频两种形式。时长在90秒以上,格式不限,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4.“滁州普法”LOGO设计,分为图案标识和卡通形象。图案标识(LOGO)的绘制形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卡通形象电子设计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或CMYK。

以上作品均不得在内容中出现作者真实姓名、单位。

(三)有关说明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违法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一律取消参赛资格。由其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已在各类刊物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以及在其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作品可参与作品后期的传播宣传,不参加本次大赛评选。

主办方对此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原创参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赛事的各项规定。

市法宣办将在参赛作品中择优开展网上展播活动。

五、参赛人员

面向社会征集,在滁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广告传媒公司及公民个人均可参与。

六、奖项设置

由主办单位成立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分类确定获奖名次,颁发证书奖金。其中:(1)法治视频:一等奖若干,各奖现金2000元;二等奖若干,各奖现金800元;三等奖若干,各奖现金500元。

(2)法治摄影类:一等奖若干,各奖现金500元;二等奖若干,各奖现金300元;三等奖若干,各奖现金200元。

(3)法治漫画:一等奖若干,各奖现金500元,二等奖若干,各奖现金300元,三等奖若干,各奖现金200元。

(4)LOGO设计:各取第一名,奖励现金2000元;各取入围奖2名,奖励现金800元。

七、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强化精品意识,突出精品创作,深化作品思想内涵,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作品质量。各县(市、区)法宣办负责本地作品的征集、初审和汇总报送工作,每个县(市、区)上报的作品数量控制在30-60件;市直各单位推荐报送的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所有作品需按编号排序(申报表见附件),与参选作品电子档文件名一一对应,并于2023年8月1日前报送至市法宣办。中小学在校生参赛的,可上报1名指导教师。

八、报送方式

1.广告传媒公司、个人以及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报送至所在地法宣办邮箱,由各县(市、区)法宣办统一汇总、初审后上报。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属学校、在滁高校报送至滁州市法宣办邮箱。

未按规定报送的作品,恕不接受。因涉及奖金发放,请参赛人员务必将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引起的各种问题,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人:王玉国,刘申夏,电话:3042626。

电子邮箱:滁州市法宣办 czsfjfxk@163.com

天长市法宣办 tianchangsfj2011@163.com

明光市法宣办 mgpf@163.com

来安县法宣办 lafzxc@163.com

全椒县法宣办 qjpf5030530@163.com

定远县法宣办 sfjfxg00@163.com

凤阳县法宣办 fyxfxb@126.com

琅琊区法宣办 lyfxb2201578@163.com

南谯区法宣办 nqqyfzqb@163.com

附件:

1.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漫画作品申报表

2.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摄影作品申报表

3.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微视频作品申报表

4.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LOGO作品申报表识别二维码下载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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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 :mgsmtzx@163.com

信息来源: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滁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司法局、滁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光市司法局 邵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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