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暨2023年“天开之星”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截稿时间:2023-06-23      阅读量:3310次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助力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按照《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规划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市将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暨2023年“天开之星”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征集大赛参赛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赛条件
  大赛分企业赛和团队赛,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织。
  (一)企业赛
  1、企业在天津市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在往届我市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赛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应具有原创性技术、产品或经管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5、参赛项目应具有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6、参赛选手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开发背景及较强创新能力,并为创业团队第一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
  7、在往届我市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大赛流程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网址www.ntem.com.cn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和团队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2、对企业和团队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和团队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比赛
  赛程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本届大赛将继续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或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比赛时间:2023年7月—8月。
  (三)全国总决赛
  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分配名额,从我市获奖企业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入围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入围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为2023年10月底或11月初。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续波李坦刁建超曾选
  电话:022-87890191-8504、8502、8508;022-58832871
  传真:022-87891047
  电子邮箱:cxzxptb@tj.gov.cn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https://mp.weixin.qq.com/s/3BtBt3rhMYAbzfd0hL2K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