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产业链初赛暨如东“飞地杯新如东人”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23-05-23      截稿时间:2023-12-31      阅读量:5850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统一部署,推进如东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不断发掘和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创业项目落户如东,进一步营造我县浓厚创业氛围,推动我县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经如东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办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产业链(如东)初赛暨如东“飞地杯新如东人”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翼高飞·业成未来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南通市委组织部
  主办单位:中共如东县委员会、如东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如东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如东县科学技术局、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科技镇长团(如东团)、如东经济开发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南京(如东)人才驿站、苏州(如东)人才驿站、深圳(如东)人才驿站等
  合作单位:杭州景行科创网络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大赛主要面向有意向在如东创(领)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目前在南通以外地区创新创业)。具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应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截至2022年12月,有4年以上(博士学位的需1年以上)从事研发岗位工作经历,且以往从事的研发工作内容与创办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商业计划,技术成果或者商业模式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申报人须有意在2023年10月底前来如东创业,担任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并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外籍人才可由其中国籍配偶代任职。完成工商、税务和社保等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1)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且本人实缴并计入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50%。
  (2)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4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计入注册资本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5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
  四、参赛流程
  本次大赛聚焦新材料、生命健康、半导体三个重点领域。分为项目征集、资格审核、路演比赛等环节。
  1、项目征集、报名。参赛人填报《创新创业大赛申请书》及信息汇总表,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知识产权证明等佐证材料。
  2、资格审核。大赛组委会牵头相关部门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参赛人。
  3、现场路演。参赛项目通过路演答辩方式进行比赛,参赛选手根据顺序依次上台路演答辩,每个项目不超过12分钟,其中路演不超过8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4分钟,由评委填写《面试答辩评审表》。大赛根据成绩高低,分领域评出最终名次。
  五、奖励政策
  1、奖励资金:每场赛事设创业类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获奖后首先发放50%,落地后再发放50%。
  2、赛评结合:将创业大赛结果作为如东县“扶海英才”计划评审重要参考,经相关程序入选如东县“扶海英才”计划、于10月底前达成参赛时自主申报条件并在如东落户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和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在如参赛期间食宿费用由主办方负责。
  2、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4、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5、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6、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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