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咸博 美好生活”咸宁市博物馆文创产品设计征集大赛

发布时间:2019-06-18      截稿时间:2019-06-18      阅读量:6106次     

  为关于弘扬中华美育、坚持立德树人的重要指示精神,庆祝第43个“5·18国际博物馆日”,咸宁市博物馆拟举办“‘创意咸博美好生活’咸宁市博物馆文创产品设计征集活动”。
  本次文创产品设计征集活动主要依托咸宁市博物馆馆藏特色,挖掘博物馆藏品的文化资源,促进藏品的研究与当代社会审美时尚相融合,以此打造具有咸宁地域特色的文创产品,进一步提升咸宁市博物馆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博物馆文创事业的发展。现将征集活动情况安排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咸宁市博物馆
  承办学院:湖北科技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咸宁日报新媒体中心
  二、活动主题:创意咸博美好生活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2019年5月17日-6月18日
  评审:2019年6月24日-6月28日
  颁奖典礼:2019年7月6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所有关心、热爱文化文物资源,有志于从事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设计开发的文化文物单位职工、专业设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文创产品企业、设计机构等个人和单位,均可参加活动,选送作品。单一件(套)作品作者署名不得超过三人。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获得过其他赛事奖项。参与产品类奖项的作品,必须为2019年5月前未上市销售的文创产品。
  (三)参赛的作品设计要素应具有鲜明的文化内涵,主题健康向上,充分展现鄂南地区文化内涵与具体文物信息价值。
  (四)设计作品表现形式、工艺材料不限,作品要具备生产可行性。
  (五)鼓励以系列作品的形式投稿。
  五、投稿要求
  (一)参赛作品均为参赛者原创,所有参赛作品均未在网站、报刊杂志等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知识产权登记,未投入市场销售和参加过其他类似征集活动、比赛活动。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对被侵权方的所有损失赔偿。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给主办方造成的名誉上的损失,参赛者有义务向大众释明,为此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参赛者需要承担赔偿。造成的损失不足两千元的按照两千元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两千元的以实际造成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二)参赛者必须提供电子设计稿、报名表。
  (三)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包括电子设计稿、报名表)一律不退,参赛者自留底样。
  (四)参赛者在比赛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征集活动、比赛活动。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及其它使用。主办、承办方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所有投稿人均须填写报名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五)获奖者领取证书前应与主办方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获奖者领取时即表示其同意将获奖作品相关知识产权转归征集活动主办方所有,设计师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对作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再设计、生产、展览、出版等各项权益。
  六、评奖与奖项设置
  (一)评审规则
  1.评审流程
  初评:由活动组委会组织初步作品审查,选出活动入围作品30件。
  复评:评委对活动入围作品进行复评,选出进入终评的文创设计作品10件。
  终评:评委对进入终评的文创设计作品进行终评,选出各获奖作品。
  评分项
  权重
  具体要求
  咸宁市博物馆元素
  25%
  地域文化元素丰富,凸显咸宁市博物馆文创特色
  产品可制
  15%
  可规模化生产
  实用价值
  20%
  实用性功能明显
  审美价值
  15%
  作品美观和谐
  创新创意
  25%
  注重文化价值新形式的表现
  2.评选标准
  (二)主办方将向获奖作品设计者颁发证书。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七、投稿方式
  (一)请参赛者关注“咸宁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阅读报名须知,下载参赛报名表。
  (二)参赛者需在6月18日24: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参赛资料至接收邮箱xnsbwgsjb 163.com。参赛资料包括报名表、设计效果图(采用JPG文件格式,尽量以横幅表现,幅面高120cm,宽90cm,显示精度200DPI),打包为“作品名称+设计师”.rar文件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提交的图片和文字叙述将成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提交的设计效果图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三)每件(套)参赛作品均须递交电子设计稿和报名表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5-8907157
  邮箱:xnsbwgsjb 163.com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金桂路169号咸宁市博物馆
  邮编:437000
  九、声明
  1.根据国际惯例,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享有其著作权。咸宁市博物馆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等权力,并享有优先使用权。
  2.本次征集活动不交纳参赛费用,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3.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加征集活动者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全部规定。
  点击链接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活动报名资料(提取码qk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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