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新篇章——2023第八届全国架上连环画展览征稿

发布时间:2023-07-28      截稿时间:2023-12-15      阅读量:9386次     
  为引导美术工作者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通过描绘新时期各领域劳动者、建设者、创造者的感人事迹,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真善美,彰显民族精神,肩负中国连环画在新时代迈向新征程的使命,以丰富多彩的艺术成果唱响时代主旋律,谱写时代新篇章。中国美术家协会拟于2024年4月举办“新征程新篇章——第八届全国架上连环画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连环画艺术委员会
  鲁迅美术学院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美术家协会
  宁波市镇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波博物院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
  范迪安
  主任:
  马锋辉
  副主任:
  李晨、林斌、杨劲
  秘书长:
  李伟、宋梦寒、王敏杰
  委员:
  王平、王世斌、王菲菲、尤山
  孙佩梁、李书春、李爱民
  杨波、邹立颖、汪晓曙
  张亮、林阳、施孝峰、贺绚绚
  徐崇禧、郭浩、章云
  (按姓氏笔画排序)
  办公室:
  贺绚绚、宋梦寒(兼)
  孙佩梁、李爱民
  展览编辑:
  杨雷、郑慧、徐崇禧
  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展览日期
  2024年4月
  展览地点
  宁波帮博物馆
  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150套(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
  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作者提供作品送评、参展;
  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投稿要求
  作品内容
  作品应为2021年“第七届全国架上连环画展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要求主题明确、内容真实,须是以人物为主体的现实主义绘画,描绘新时期以来全国各条战线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故事,题材包括农业、工业、经济、国防、科研、医疗、体育、教育、生态等,用情用力用心讲好中国故事,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作品尺寸
  每套作品由6-8张单幅组成,每张单幅作品长边不大于50cm,短边不小于30cm。画种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素描等均可,必须是手绘,体现架上连环画在艺术语言上的开放性以及情境上的文学性、连续性。作品要求有文字脚本,脚本要与画面内容一一对应,语句通顺准确,无错别字。每条脚本字数20-80字。
  原创要求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电脑打印、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评选方式
  初评
  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套,一人仅限投稿1套(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照片正面不可出现作者信息。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照片收件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
  邮编:100083
  收件人:杨雷
  办公电话:010-59759687
  信封注明:新征程新篇章——第八届全国架上连环画展览。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识别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不装框,由组委会统一装框。
  原作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
  复评需将《展览报名表》以文档形式发到组委会指定邮箱,以便收集文字脚本,展览时由组委会统一制作、装裱。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相关事项
  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本文转自: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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