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怀仁市人民检察院院训、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截稿时间: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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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倡导优良院风,增强全体干警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对检察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干警开拓进取、团结奋进,经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干警以及关心支持我院发展的各界朋友公开征集怀仁市人民检察院院训、“怀仁检察”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院干警及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以收到投稿为准)
三、征集要求
(一)院训征集要求
院训是检察文化的最核心内容,对内,它可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激励士气,营造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可以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坚定理想信念;可以潜移默化地润泽心灵,自觉规范行为,做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可以激励大家以攻坚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观念,积极争先进位,着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对外,可以彰显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价值取向,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可以识别检察职业群体区别于其他职业群体的个性特征,反映当代检察官的精神风貌;可以表征法治文化的丰富内涵,引领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风尚。要求如下:
1.立意明确,能够较好地彰显检察职能使命及宗旨,体现检察文化内涵与法治精神,反映怀仁检察特点和人文精神。
2.文字简练,易懂易记,有激励和劝勉作用,有昭示力和感染力,字数以8字为宜,最长不超过16字。
3.附简要的文字说明(200字以内),以阐明院训的寓意,如出自典籍请注明出处。
4.作品需原创,不得抄袭。
5.被采用的院训,其使用版权等知识产权均归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作者具有著作权及署名权,我院有权对院训进行再次凝练。
(二)形象标识(LOGO)征集要求
1.标识(LOGO)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够较好反映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以新的检察业绩展现党建领航新成效。标识中涉及的中文请用规范汉字,需包含“怀仁检察”字样。
2.设计需采用电脑制作,不接收手绘稿件,分辨率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300-500字的创意说明,简要阐述标识的设计理念与思路。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3.设计者可同时提供多套方案。
4.被采用的标识,其使用版权等知识产权均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作者具有著作权及署名权,我院有权要求作者对标识进行深化设计。
四、投稿办法
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rsrmjcy@163.com,请在稿件最后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联系方式及个人简介。邮件主题为:“院训征集+姓名”、“形象LOGO+姓名”。
联系人:曹贵
联系电话:0349-3160161
五、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最终评审结果由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在门户网站及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奖项设置及奖金
征集活动被选用的LOGO标识,奖励人民币3000元,被选用的院训,奖励人民币2000元。
(以上奖金含税,并且包括作品最终调整、修改费用,除奖金以外不再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
七、有关说明
1.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名誉权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需附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表述完整。
3.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有权对选用作品进行修改,设计者应积极给予配合。参赛作品由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收藏,原则上不退还。
4.最终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注册权、版权、所有权等均归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所有。
5.凡进行投稿,均视为投稿人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
6.怀仁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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