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儿童福利院特教学校关于公开征集“校徽、校训、校园吉祥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截稿时间: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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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作为青岛市四所市级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之一,青岛市儿童福利院特教学校于2020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承担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内适龄残疾儿童学龄前、九年制义务和高中阶段教育任务。青岛市儿童福利院特教学校始终秉承“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不断追求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方向,切实保障和维护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
校徽、校训、校园吉祥物是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是引领师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动力,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丰富学校校园文化底蕴,体现学校文化内涵,宣传推广学校特色文化,提升学校文化形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学校校徽、校训、校园吉祥物”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校训:言简意赅、寓意深远,具有先进的思想内涵和深刻的教育内涵,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生价值追求。
2.校徽:图案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发展前景。
3.校园吉祥物:吉祥物是重要文化品牌标识,将作为核心视觉元素传承使用,吉祥物设计应符合青岛市儿童福利院特教学校的教学理念和主题,形象生动,具有亲和力、生命力和校园气息,体现学校文化与价值观。
二、征集要求
1.校训:内涵丰富。文字宜精炼且朗朗上口,内涵丰富,语言简练,文化感强,每项表述以6-12字为宜,对所提出的校训有相应的解释性文字。
2.校徽:构思主旨鲜明,能直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工作主题,具有视觉冲击力,校徽设计简约易记、便于识别、易于传播、利于制作,有较强的延展性,能延伸出用于平面宣传、动画、纪念品、场地布置、服装等用途;。
3.吉祥物:设计采用拟人的手法进行创作,选物精准、创意独特、造型简洁、生动活泼、亲切可爱,易于识别和记忆。吉祥物可设计1个或者1组(不超过4个),并配有名字,名字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符合吉祥物性格;作品形式采用电子版作品,附简短文字说明创作理念。
4.校徽及校园吉祥物的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提供PSD、AI或CDR格式的设计矢量图源文件,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校徽作品图形电子稿图案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分辨率300dpi(像素/英寸)以上,PNG或JPG格式。
5.应征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应征作品均已邮件形式投稿,附件名为“校徽/校训/吉祥物+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征集途径
青岛电视台、民政公众号、慈明公示平台、职工宣传发布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评选办法
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校徽及校园吉祥物项目遴选10份作品作为入围作品(通过青岛民政公众号对外发布),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评审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其他均为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五、注意事项
1.所有作品需保证其原创性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如涉及侵权行为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允许投多个设计方案,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青岛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所有。
3.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截稿日期:2023年10月31日17:00。
六、投稿方式
电子稿,稿件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84137271@qq.com。
联系人:特殊教育科,电话:0532-85928206
诚邀关心支持孤残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校的内涵建设和长足发展贡献力量,积极建言献策,踊跃投稿!
来源:青岛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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