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3-09-08
截稿时间: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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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团十九大部署,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创新创业的一系列工作要求,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组织引导青年参与创新创业,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促进多方式就业。团省委、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青创报国新时代青春逐梦新征程
二、比赛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本届大赛举办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四类专项赛。
(一)科技创新交流营暨专项赛
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二)乡村振兴交流营暨专项赛
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预制菜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三)数字经济交流营暨专项赛
重点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四)社会企业交流营暨专项赛
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会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三、参赛对象
(一)参赛者报名条件
1、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法人、第一申报人)。
2、参赛项目可以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3、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2的4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二)参赛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参赛项目组别设置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3年3月31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应不超过2年(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应在2至5年之间(2018年4月1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四)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就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要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四、报名方式
第十届“创青春”山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市级、县(市、区)级所有参赛项目均需登录“创青春”网站(cqc.casicloud.com),或登录“校企通人力”(关注公众号回复“创青春”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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