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儒悦杯”校园文创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3-10-23
截稿时间: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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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厚植文化沃土奋进荣药征程”校园文化节,提升学校形象标识度,加强校园文创产品开发,沈阳药科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在校学生、教职工、校友、离退休教师,以沈药文化和历史传承为主要内容,举办第一届“儒悦杯”校园文创设计大赛。
大赛主题
本次活动聚焦校园文化节主题主线,充分展现沈阳药科大学的历史沿革、红色基因、人文底蕴和时代风采,充分挖掘校名、校徽、校训、校歌、沈药精神等蕴含的精神内核,充分抒发沈药情怀、彰显沈药精神,为学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精神力量。
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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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设计类别
1.校园IP形象设计
设计符合沈阳药科大学文化内涵、体现沈阳药科大学人文底蕴、展示沈阳药科大学精神的校园IP形象。设计须考虑IP形象的延伸使用,适合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印刷品、视频展播、宣传资料、建筑物外观、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中深化设计、推广运用。
2.创意产品设计
通过创意设计或融入创意设计元素的文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纪念品类(模型、摆件、徽章等)、服饰类(衣服、帽子、围巾等)、生活用品类(书包、水杯、雨伞、口罩、手机壳、钥匙扣等)、文化用品类(文具、本、纸、文件夹、公文包、手提袋、电子产品、手绘地图等)、印刷品类(手册、明信片、首日封、邮票等)等。
3.科创成果衍生产品
沈阳药科大学在校生、校友、教师等在教学、科研、创新创业工作中产生具有代表性成果的衍生创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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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主题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良好的创新能力和高雅的艺术品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
2.参赛作品应聚焦沈阳药科大学文化内涵进行创作,充分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展现学校良好形象;
3.参赛作品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三视图、照片、PPT、视频/动画、实物等,鼓励提交系列化设计;
4.参赛作品的实现方式不限,提倡在选材、加工、运输、展示、回收等各阶段的绿色环保和以人为本;
5.参赛作品如需使用校徽、校名、校训等元素,须遵照学校规定规范使用;
6.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设计团队创作的原创作品,已投入市场、已参加过其他竞赛、已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由此给沈阳药科大学造成损失的,参赛者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参赛者对其投稿的参赛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完全、独占的著作权,参赛选手不能再次将其转让、参赛;
9.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凡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主办方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则,任何经查实不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对大赛规则产生的任何疑义,大赛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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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三、赛事安排
1.可以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参加比赛,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作者人数不多于5人;
2.报名时需提交:
(1)《沈阳药科大学“儒悦杯”校园文创设计大赛报名表》
(2)参赛作品:①电子文件,如效果图、三视图、照片、PPT、视频/动画等,格式为JPEG、PNG、PPT、PDF、MP4等,每套作品电子文件大小应控制在30M以内,视频/动画类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及以上;②实物作品,在提交实物作品的同时,还需提交有利于呈现设计思路及设计效果的相关说明文件。如不方便提交实物,可提供实物照片等电子文件(要求同前);
3.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
4.提交方式: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版。
本科生发送至邮箱:syrybbks@163.com;
研究生发送至邮箱:syrybyjs@163.com;
在职教职工、校友、离退休教师发送至邮箱:syrybjzg@163.com;
标题请注明:文创大赛+联系人+联系方式;
实物作品:实物作品请邮寄或送至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116科技产业集团办公室。(收件人:蒋晓飞,18341420788),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作品名称、投稿人及联系方式,寄送前请务必电话联系确认。
点击下方链接获取报名表:
2023年沈阳药科大学校园文创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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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四、评审流程
1.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团分类别进行评审,分类别选出入围提名作品进入网络评选;
2.网络评选。在校学生、在职教职工、校友、离退休教师对各类别入围提名作品进行线上投票评审,各类别得票最高的3组作品获得“网络最佳人气奖”并颁发证书;
3.综合评定。结合线上得票情况,综合研究评审出各类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若干,并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
4.作品如适应量产需求,工艺制作可实现设计具有实用性、适应市场需求,可额外获得奖金奖励。
参赛须知
本次比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利归主办单位即沈阳药科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深化、制作、展示、出版、发售、宣传、推广等,并用于文化建设、师生教育和对外交流等用途,参赛者及相应参赛团队应予以配合。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或展览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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